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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至2017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日期:2018-12-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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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铜川市审计局对2013至2017年度铜川矿务局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铜川矿务局认真分析、研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关于铜川矿务局2017年应参加医疗保险在职职工21049人,实际参加医疗保险在职职工17187人,应保未保3862人问题。铜川矿务局应参保人数为年底、年初决算时点人数,实际参保人数为本年度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人数。由于煤矿劳动工作性质决定人员流动性较大,在本人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用时离开煤矿或来矿签订劳动合同时已参加农合医疗、居民医疗保险不再参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3862人没有统计在单位医疗保险参保范围。2018年1月1日医疗保险移交地方属地管理,类似情况已消除。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医保统筹基金收不抵支4450.84万元问题的处理。2008年后按《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件精神坐实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职工医疗帐户计定期利息,统筹基金累计收不抵支4450.84万元,我们专题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尽快解决此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

三、关于未及时与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合计8060.11万元问题。陕煤集团同意拨付资金,已解决落实900万元,其余在逐步兑现落实当中。该问题已部分整改。

四、关于矿务局实行的医疗保险基金政策与市政府制定的政策不符问题。1997年铜川市列为全国医改试点城市,当时全国煤炭行业不景气,经铜川市政府同意,铜川矿务局医疗保险封闭运行自行管理。在医疗保险政策方面,矿务局制定了《铜川矿务局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等8个医疗保险配套办法,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比例和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及个人医疗帐户划入比例均按铜川市医保政策执行。⑴铜川矿务局将个人医疗帐户划拨个人银联卡直接列支出,委托商业银行代管问题。2008年,铜川矿务局为落实(国发〔1998〕44号)文件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矿务局将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记入参保人员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使用的个人银联卡上,解决个人医疗帐户计定期利息问题。2018年矿务局医疗保险移交属地管理,帐户管理纳入铜川市个人医疗帐户管理,此前医疗帐户管理不一致问题迎刃而解。⑵铜川矿务局将《省药品目录》内所有药品均按照甲类药品直接按相关规定比例报销问题。当时矿务局的医疗保险是手工结算与市医疗保险微机程序结算不衔接,按(铜人社局发〔2011〕192号)甲乙类药品规定执行起来难度较大。2018年1月1日医疗保险移交地方属地管理,此问题得到解决。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铜川矿务局从1997年铜川市列为全国医改试点城市开始时制订了《铜川矿务局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办法》,在医疗保险封闭运行自行管理期间,矿务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医疗基金、工伤医疗基金在一个账户核算管理。全局各单位均设医疗保险基金专户,但基本医疗基金、工伤医疗基金、大病医疗基金的收、支均分别统计、分别算账、分别计算、分别核算分析,年度分别决算,各项基金互不占用,医疗基金(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医疗保险基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分别实现二级核算二级管理。局社保处为一级核算一级管理,局属矿(厂)等为二级核算,医保财务独立核算管理。2018年1月1日后医疗保险移交地方属地管理,原来的医疗基金未按险种分别建账问题不复存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六、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8793.07万元问题的处理。

1.2017年年末应收款合计1024.72万元。

⑴审计前应收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借款158.90万元,审计后基层各单位已将部分借款做了清理,现已收回借款94.80万元,仍有64.10万元在继续收回工作中。该问题已部分整改。

⑵应收鸭口社区管理中心单位医疗金822.47万元,已于2018年3月8日通过铜川矿务局内部结算中心委托收款清收,会计凭证见存续账套3月收款9号凭证。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⑶应收个人医疗金借款43.35万元,已于2018年3月拨付基层单位2017年4季度医疗金时抵扣收回。会计凭证见医疗保险账套3月付款29号、33号凭证。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 2017年年末应付款合计7768.35万元。

⑴审计前暂存未付基本医疗金248.21万元,现已付款161.92万,未付86.29万元;暂存未付大病医疗金20.31万元,现已付9.37万元,未付10.94万元;单位垫付基本医疗费16.21万元,现已全部付完。该问题已部分整改。

⑵应付未付医疗机构医疗金6451.94万元,已付900万元,其余在支付办理当中。个人医疗账户退费106.94万元(调离、死亡账户),已退付4.98万元,未付101.96万元在核对信息当中。该问题已部分整改。

⑶其他应付款2%个人医疗金为924.74万元,其中2017年底预收矿业公司各单位2018年个人医疗金590.08万元,已缴纳,其余未上账个人医疗金334.66万元,已于2018年7月支付上账84.95万元,其余在核对信息当中。该问题已部分整改。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矿务局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对暂时不能全面整改到位的,制定计划,限期整改,不断扩大审计监督成效。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蓝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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