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司《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努力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矿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矿区创建目标,陈家山煤矿多措并举确保此项活动目标实现。
首先,该矿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下属基层各部门党、政、工、团组织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为创建平安矿区牵好了头,起好了步。其次,该矿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责任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民爆物品管理、矿区治安管理、信访稳定工作等,做到层层分解任务,实施区队与班组签写社会治安、民爆物品管理、防火、防盗综合治安管理责任书,班组又与职工签写治安管理公约书,促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纵向延伸到底,横向拓展到边,使得治安管理达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监督管理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目的。第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力度。该矿要求基层单位党、政、工、团各级组织要利用法制宣传教育日和职工准军事化管理班前学习时间,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不断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的同时,积极发挥单位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排查、梳理、化解矛盾,并及时向矿有关部门反映职工较为强烈的问题,严禁因官僚主义工作作风而导致矛盾的激化,出现越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第四,坚持维稳工作优先的原则。该矿为了进一步使创建平安矿区活动落到实处,每月、季度对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创先评优”活动时,把创建平安单位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该矿严格目标责任管理,注重责任追究制度,为该矿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促进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根本好转扫清了障碍。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