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山矿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防止节日期间各种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广大职工群众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和谐的双节,对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十条纪律规定。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金华山矿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明确明年工作思路。双节期间,以身作则,扑下身子抓工作,抓落实,为明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双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礼金;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及个人赠送的信用卡、支付凭证、有价证券、代币购物卡;不准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不准搞相互走访、拜年、宴请等活动,更不准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利用领导人员的职权收受与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借节日之机收礼敛财;要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事宜以及办理其它与公务无关的事务;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外出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职工过一个祥和的节日;要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四个禁止”规定;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得参与和值班无关的任何形式的活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各项纪律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解决职工安全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双节”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辑:鱼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