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山矿领导认真执行领导下井跟班制度,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出台的“四项制度”为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套上了“紧箍咒”。
该矿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等若干规定,制定了《金华山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规定出台后,该矿带班领导严格按照《矿领导带班下井安排表》规定的班次下井带班。领导带班下井时,佩戴统一制作有“领导带班”字样和领导本人照片的胸牌,明示带班领导身份。出台了《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制度》、《领导下井档案管理制度》、《领导带班下井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下井奖惩考核办法》,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考核考评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每月5日前考核考评办公室将上月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安质科,由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安质科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并将考核兑现情况及时上公示栏。
该矿领导认真执行若干规定,深入生产现场,协调解决和处理问题,排查隐患,既树立了榜样,又把各项管理责任真正落到了实处,为矿井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编辑:鱼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