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矿领导带班,下井踏实多了!”最近,东坡矿严格领导带班下井,强化责任考核,为一线职工增添了工作劲头。
自国务院、安监局下发相关规定后,该矿组织中心组成员逐个通读,深入学习,座谈讨论,当日制定了矿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办法,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次数、时间、任务、职责权限,班班考核,执行到位,严格奖惩。凡带班人员擅离职守,罚款100元/次;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未填写带班、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同时,鼓励干群,匿名举报,对空班、漏班的矿领导,一次罚款1000元;对当日不发挥检举作用的跟班区队长,一次罚款200-500元;对检举人员,给予适当奖励,保证井上24小时矿领导值班,井下班班都有矿领导,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险情,制止违章、违纪行为,认真组织好现场安全生产,把安全管理弦绷紧到第一线。
职工纷纷感叹:矿领导带班下井,离办公室远了,离咱们近了,真正体现了安全生产的“第一”位置,真让人心里热乎啊!
编辑:鱼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