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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3-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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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铜矿发〔2010〕55号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铜川矿务局

关于编制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公司、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集团公司、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局党政1号文件的要求,特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建立健全规范、科学、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是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行动。对于提高煤矿应急保障能力,保证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矿区稳定和企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要把这次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当作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明确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组织机构

公司、局为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成立了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志刚

副组长:黄 河 刘水利 刘启科 郭宝辉

成 员:延永华 孔令义 吴新科 熊鹏辉 刘长来

仇亚社 贾林安 苏启慧 白福才 惠东旭

刘彦明 强建民 柴 刚 刘平治 陈秋生

时晓光 郜 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局,由刘彦明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及有关处室各指定一人,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筹划、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领导。

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及种类

急预案体系:

预案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矿井概况、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11个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7个部分。

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等4个部分。

应急预案种类:

1、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矿井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矿井煤尘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8、爆破器材库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9、矸石山事故应急预案。

10、坑木厂事故应急预案。

11、机房峒室事故应急预案。

12、选煤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3、瓦斯抽放与利用事故应急预案。

四、铜川矿业公司预案的编制修订

铜川矿业公司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由安监局组织牵头,各有关处室、部门协调,负责编制修订铜川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五、矿井预案的编制修订

各矿井根据各自生产实际、应急能力评估、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等情况,参照以上预案种类,编制修订本矿井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六、地面生产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

各地面生产单位可结合自己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进行预案编制修订。

七、编制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

八、编制修订标准

1、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6、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7、预案内容与公司、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预案相互衔接。

8、应急预案的结构、格式和内容可参照:《国家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可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网站“应急管理”栏目查阅,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08年4月编制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2009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并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生产实际进行编制和修订。

九、预案编制修订要求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各单位、各部门接到《通知》后,3月中旬前要迅速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预案编制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在编制修订的各个环节,编制小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做好组织协调,扎实细致安排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确保预案编制任务按期完成。

2、资料收集。4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5月1日至5月15日,各单位在对本单位在危险因素辨识分析、评价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区域或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4、应急能力评估。5月1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奠定基础。

5、编制修订应急预案。6月1日至7月31日,各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结合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等信息,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等规定和要求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预案要编制和修订要做到简短、清晰、实用。

6、进行修改完善。8月1至8月15日,各单位将编制修订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要通过召开会议、咨询专家等形式征求意见并予以修改完善,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7、进行预案评比。8月30日前,各单位将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正式稿)交安监局,安监局负责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8、奖惩。公司将对组织得力、按期完成、编制规范、完成质量高的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对参与公司、局预案编制人员予以适当奖励。对不按期完成编制或者编制质量不过关的给予同等处罚。奖励资金从公司安全基金中列支。

9、各单位编制修订完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签署发布、备案等工作。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 应急预案 编制 通知

抄送:公司党政有关领导,有关业务处室、部门。 档③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安监局 2010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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