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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成为每个矿山人的责任
作者:邢正科 志林 小莉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7-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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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共安全,有效预防爆炸案件和涉爆事故发生,近日,铜川矿业公司下石节矿矿第一副矿长潘成忠同志在该矿的调度室与基层涉爆单位的主管领导郑重的签订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让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真正成为每个矿山人的责任。

责任书里对各单位民爆物品管理的责任期限、责任目标和奖罚兑现方法进行了明确说明。 民爆物品的安全涉及到国家安全、矿区稳定以及职工家庭幸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潘矿长在签订会上说,各单位主管领导要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各项民爆物品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目标职责,加强单位涉爆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经常性的开展民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作业规程的培训,多了解涉爆人员的思想动态,把好安全关;各涉爆单位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清退要严格按照《下石节煤矿爆破器材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建立好各种台帐记录,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现场监管,对出现违反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全矿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举报,矿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将给予现金奖励,真正让每个矿山人都参与到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来,有效杜绝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现象的出现。

矿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层层传递压力,人人落实责任,促进下石节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 鱼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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