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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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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矿业发〔2010〕316号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局)属各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双节”期间的安全,让广大职工家属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12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将“双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2、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干部管理规定,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矿,主要领导外出必须向公司(局)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副职外出必须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公司(局)分管领导请假,凡未批准擅自外出的,将按公司(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各生产矿井要把“一通三防”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结合季节性特点,突出“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瓦斯治理,杜绝瓦斯超限,生产矿井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规定措施排放瓦斯。加强防火管理,落实综合防火措施,严防火灾事故。要加强防治水工作,完善维护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严防因停电导致无法排水而滋生事故隐患。

2、停产检修的矿井,要结合矿井实际,组织制定停产检修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职工放假和矿井停产检修工作,要专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必须在现场带班指导监督。

3、公司(局)机关各处室、各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按照职责范围,加强本专业的检查,对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放假停产收工、恢复生产开工的单位,安监局会同有关处室严格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4、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对四季度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凡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完善整改。春节前,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安全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测监控情况等,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行彻底整改,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5、要加强劳动纪律整顿,认真落实井口验身、人员出入井清点、考勤制度,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肃查处“三违”人员。

6、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凡节日期间举办大型娱乐活动的单位,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要报有关部门审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可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7、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面安全工作,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火药库、油库、坑木场等要害部门、关键环节、重点场所、重要岗位的管理,加强冬季“三防”安全工作,消防设备等设施要保持齐全完好。要认真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和用电的检查,保证矿区正常供水、供电、供热,保障“双节”期间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矿区和谐稳定。安监局、保卫处要加强民爆物品的监督检查,各生产矿井、一五三厂、供应处等单位要按照公司(局)下发的《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8、各单位要利用检修职工空闲时间和节日期间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配套法规制度和“三大规程”,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综合素质。

三、严明纪律,加强值守,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和24小时的值班制度

1、各生产矿井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保证矿井每个班次都有一名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带班下井领导要严格遵守领导带班的各项制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信息,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切实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增强值守力量,落实岗位责任制,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险情和突发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确保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地协调处理。局、矿两级干部、纪委、调度、安监、劳资等部门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值班、带班下井以及重要岗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擅自离岗、脱岗、空班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局)对“双节”期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业务处室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从公司(局)安全基金中列支。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 工作 通知

报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公司党政有关领导,机关有关处室、部门。 档③

铜川矿业公司安监局 2010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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