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矿业发〔2011〕56号
关于开展矿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各矿井: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搞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公司(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节后及“两会”期间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止各类事故发生,公司(局)决定要求各矿井节后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
2011年2月25日至3月6日。
二、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1、集团公司及公司(局)2011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是否存在漏洞、瓦斯管理工作是否到位,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稳定、可靠,有无瓦斯积聚现象,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做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通风、瓦斯抽放、综合防尘等“一通三防”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机电设备管理是否到位,有无电气设备失爆现象,有无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系统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4、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
5、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
6、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
7、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下井次数完成情况。
8、公司(局)二月份安全评估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三、要求
1、各矿矿长要亲自组织,副总以上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部参加,认真组织好这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突出以上重点检查内容。
2、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参与检查人员签字,矿长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隐患整改的落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组织好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各矿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得不到排除,坚决不得组织生产。
4、各矿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检查情况以及问题隐患整改结果于3月10日前报安监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 检查 通知
报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公司党政有关领导,机关有关处室、部门。 档③
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安监局 2011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