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矿业发〔2012〕152号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安排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矿井: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陕西省煤管局和集团公司关于建设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现将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陈家山矿
2012年5月底前建成,并通过矿业公司验收,6月底前提请集团公司验收。
2、下石节矿、玉华矿
2012年5月底前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并力争通过集团公司及省局审查。6月份进行设备招投标,7-8月份进行井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9月上旬通过矿业公司验收,9月底前提请集团公司及省局验收。
3、东区五矿
2012年8月底前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通过集团公司及省局审查。9月份进行设备招投标,10月份进行井巷工程施工,11月份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矿业公司验收,12月份提请集团公司及省局验收。
二、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矿是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责任主体,由矿长负总责,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认真规划方案,科学组织施工,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确保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工程按期完成。
2、强化组织实施。各矿要严格依据标准进行组织施工建设,在进行硬件建设的同时,要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要求,明确管理部门,配齐人员,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并按63条要求准备好验收资料。
3、严格进行自检。各矿工程完成后,提请矿业公司验收前,必须组织本矿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标准进行严格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方可打报告提请矿业公司进行验收。
4、加强组织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要按铜川矿业公司《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指导、协调做好所分管系统的建设、完善、初验工作,参与矿业公司整体验收及集团公司、省局的验收工作。
5、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计,由矿井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结合各矿实际,向公司规划部提出设计委托申请,由公司规划部向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委托。
6、设计完成后,由公司规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矿井向矿业公司打报告(含设计文本),矿业公司审查后以文件形式上报集团公司请求审批。
7、设计通过后,由矿井按设计向矿业公司机电管理部报送矿井紧急避险系统采购计划,经矿业公司机电管理部审查,并按规定报集团物资供应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8、由矿业公司规划部负责,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对矿井紧急避险系统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向集团公司报告申请验收,并做好集团公司及省局验收的协调工作。
9、各矿井负责设计相关资料的提供,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的接待配合工作。
10、依据省煤管局《关于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煤局发〔2012〕3号)规定,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矿井,不得参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省煤管局将一律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
附件:陕煤化司发〔2012〕175号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建设 井下 紧急避险系统 通知
报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宋志刚、黄河、刘水利、师同民、吴新科、田松堂,生产部、
机电管理部、通风部、安监部、规划部、财务部。 档③
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安监部 2012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