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山矿综采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矿《关于开展2012年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权益,该区队不断细化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助推“百日安全”活动既定目标实现。
自“百日安全”活动开展以来,该区队首先完善了群监目标责任制,把车间工会群监员工作责任制与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挂钩,要求群监员在监督班组“三三整理”(即:班组在开工前、工作中、收工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状况及人员工作、思想情绪和机械设备完好状况等)工作的同时,必须对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与个人当班工资相挂钩,实行日考核、旬小结、月评比,使其监督职责与班组安全管理相融合;
其次,该队实行班前安全确认制,即:值班干部对入井人员班前进行以下安全检查确认:一是职工是否饮酒;二是否离岗三天以上上岗;三是否带不良思想情绪上班;四是否上班前发生过家庭、邻里纠纷;五是否带病或存在疲乏、精神不振等症状,对所确认项目中任意查出一项者,收回其当班下井资格证,否则,将追究值班干部管理责任;
同时加强班前安全预测评估责任制,要求跟班干部、班组长及岗位工种必须根据上一班工作现场情况汇报,对当班工作面安全现状进行分析评估与安排,并做好班组分析评估记录,做到班前安全评估与安排万无一失;
并且班组全面推行安全联保责任制,要求两人以上工作者,必须实行联保责任制,由值班干部班前进行确认责任人,并签写责任落实记录,对于单独作业的零散工种,由区队值班队长负责进行一班三查询,同时做好查询记录,防止脱岗、替岗等不良现象发生。
该区队处处细化安全责任制,时时严把质量监督关,从而,为强化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实现百日安全无事故奠定了基础。
编辑:鱼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