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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7-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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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矿业发〔2013〕200号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办〔2013〕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3〕35号)、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要求,公司决定持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七项攻坚举措》,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活动目标

1、消除一般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杜绝违规违章行为。

2、矿井实现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3、地面单位实现无轻伤及以上事故。

4、杜绝瓦斯、煤尘、火灾、水害事故。

5、杜绝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涉险责任事故。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

四、检查范围

公司所属八对生产矿井及地面生产辅助单位。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类设备设施、地面生产辅助单位生产厂所、设备设施、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宋志刚 王 蓬

副组长:刘水利 师同民

成 员:安全监察管理部、生产部、机电管理部、通风部、地测部、总调度室等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管理部,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和隐患改复查、信息汇总上报、整理存档整等工作。

六、检查内容

(一)生产矿井

1、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重点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

2、各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根据新要求进行健全完善、各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符合规定,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3、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3〕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制定并实施宣贯《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等。

4、矿井生产布局情况。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5、矿井通风系统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6、瓦斯治理情况。高瓦斯矿井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抽采后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风排瓦斯是否降到了5m3/min、3m3/min以下);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制度并做到抽采达标;是否实现“抽、掘、采”平衡;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已经临近高瓦斯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是否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7、矿井防灭火情况。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燃发火等级,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防灭火制度是否建立完善,井上下防灭火设施、设备、材料是否齐全;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按照规定采取以灌浆为主的综合防灭火措施,矿井防灭火监测系统是否按规定使用。

8、水害防治情况。防治水制度是否完善,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9、机电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是否按规定建设完善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10、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11、应急管理情况。矿山救护队是否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及时更新完善,并按规定进行培训演练。

12、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二)地面生产辅助单位

1、各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一岗双责”、“预防为主”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根据新要求进行健全完善、各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符合规定。

2、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查治理;对油库、厂房、库房、锅炉房、工地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是否重点进行有效安全监控。

3、生产加工车间、办公区域、库房和员工集体宿舍,是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以及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完好。

4、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对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是否对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危险源进行有效预防;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监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落实;“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奖罚办法是否健全。是否有重大“三违”行为。

6、是否加强汛期“三防”工作,有无“三防”计划,是否做到定期检查,是否对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及时更新完善,是否组织职工应急知识培训,是否完成应急演练任务。

7、各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每年是否制定查体计划,职工职业健康档案是否健全;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是否有效,劳动组织、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8、各单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职工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培训,是否能做到持证上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健全,是否能坚持本单位对职工的自主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是否熟知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

七、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自纠全覆盖。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述检查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由驻矿安监部对矿井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消号;每月要将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经安全第一负责人签字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上报公司安监部归档。

2、北区分部、东区分部安全检查全覆盖。北区分部、东区分部分别对所辖矿井,按照检查内容,并结合实际,突出检查重点,对所负责的矿井实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拉网式检查。每月的检查情况和督促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安监部归档。

3、各专业预防性安全检查全覆盖。生产、机电、通风部、地测、调度等专业,要结合此次检查内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活动期间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本专业进行一次安全预防性大检查,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并交公司安监部归档。

4、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由公司统一部署,安监部牵头组织,公司生产、机电、通风部、地测、调度等部室人员参加,公司领导带队,每月对矿井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发现有上述检查内容的重大隐患,一律责令矿井停产整顿,对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的复查工作,保证隐患彻底整改到位。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及整改结果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对地面生产辅助单位安全检查全覆盖。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对地面生产辅助单位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设备设施完好、应急管理、“三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上岗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地面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必须由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队,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积极协调,切实抓好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将安全大检查活动与公司三季度开展的“强基础、抓管理、保安全”活动相结合,与公司开展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双七条”规定相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提高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针对性。

3、各负其责,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参与安全检查人员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排查隐患,对查处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隐患整改必须做到“五落实”,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4、强化宣传,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安全检查动态,公布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鼓励职工群众按照公司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通过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举报单位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编发安全检查情况简报,反映情况,促进交流。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报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抄送公司党政有关领导,机关有关部室。 档③

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安监部 2013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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