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目标,近日,王石凹矿按照公司安全会议精神,深入剖析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出六条具体措施,确保矿井后140天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干部跟值班制度。按照“带班有责任、跟班有质量、包保有效果”的要求,严格各级领导干部的值班、跟班、下井、抓“三违”、查隐患等制度的落实,跟班干部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违规一次罚款1000元,空班、漏班或提前脱岗,就地免职。二是严格安全监督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强民爆物品管理。认真落实“四位一体”验收开工安全确认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到人,现场处理;对安检员、瓦检员、特殊工种出现脱岗、睡觉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严格干部请销假制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副职外出向分管矿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未履行请假程序或未经批准私自离矿的,一律按违纪论处。四是全力做好“约谈”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对基层真实情况的链接和掌握,矿长书记要对副总以上领导进行约谈;矿级领导要根据安全生产的情况对分管单位的干部进行约谈,每月至少对各成员约谈一次;区队班子和成员分班组每月对单位职工逐个约谈,做好约谈记录。五是加大安全处罚力度。对在后140天发生的工伤事故,严格按照矿行政1号文件及补充条款进行处罚。六是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在矿纪委、安质科设立违规违纪和安全监察两个举报中心,接受全矿职工群众的监督,对举报的人或事,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进行经济奖励。
同时,该矿成立以矿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纪委、组干、劳资、安质人员组成特别督导小组全面负责后140天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考核,不定时深入工作现场,对干部作风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全力以赴确保矿井后140天安全生产。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