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8月14日安全会议召开之后,东坡矿立即制定下发后140天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强化矿井安全管理,全力确保安全生产。该矿“特别规定”从强抓职工安全教育力度入手,严格落实周五安全学习、每晚安全分析会制度,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六种行为”,强力执行“红线”管理,深入排查不安全人,规范职工行为养成,杜绝隐患事故;落实“三三整理”安全确认制和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隐患有效预防预控,杜绝安全事故;严格干部下井跟班,要求矿级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8次,违反相关规定,加倍处罚;全面整顿劳动纪律,严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加大查处干部、机关人员“四禁”执行情况;严格干部值班,要求各级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严禁擅离岗位,发现一次,处罚单位领导500元,责任人1000元;加大现场隐患排查,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兑现奖罚制度,凡是安检员确定的重大隐患问题,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罚款3000元,单位集体罚款10000元,当班安检员奖励300元。同时,该矿对实现后140安全生产的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给予适当奖励,从而有力调动全矿上下“抓质量、除隐患、保安全”的积极性。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