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山矿高度重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格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该矿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和《铜川市公安局民爆物品管理八条措施》。明确各采掘区队、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跟班干部为现场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严格落实现场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岗位安全职责。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对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并加强对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巡视,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同时,组织保卫科人员在井口处,利用金属探测仪对出井人员进行查验,坚决防止民爆物品流失,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