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下石节矿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时刻保持隐患排查治理的高压态势,突出超前预防,坚持惩防并举,全面构筑矿井安全屏障。
该矿坚持将安全监管重点放在井下现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监督问责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各单位坚持开好“每日安全分析会”,认真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岗位作业“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各级管理干部认真落实“4:3:3”跟班和带班制度,带着任务主动深入现场,狠抓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查找井下各区域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潜在隐患问题,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消除安全管理死角盲区。坚持“隐患不消除不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复查到位,形成“隐患排查—隐患限时整改—隐患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隐患整改复查责任人复查—隐患消号”的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流程。
该矿安质科动态开展“零点行动”,重点对零点班、节假日的现场安全、干部下井带班、重要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安监员对井下区域进行安全巡查,重点检查跟班干部、安检员、零散工种及薄弱环节,特别要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存在的隐患现场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安监员固定盯面、包片、跑线制度,形成“一抓到底、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整改不离开现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同时,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全员查隐患活动,按照《下石节煤矿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举报的人员进行现金奖励。加大对安全责任人的追究和惩处力度,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到位。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加重处罚并行政问责,全面构建起“全方位、无缝隙、无漏洞”的责任体系,时时敲响安全警钟,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