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按照公司党政安排和“八位一体”监督机制联席会监督建议,由公司纪委监察室牵头,物资管理部、机电部、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监督检查组,对东坡矿回撤回收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到矿后,在该矿三楼会议室对检查的目的进行了说明。此次检查旨在为深入贯彻公司“治亏创效”实施方案,保证东区矿井回撤回收顺利进行,防范在回收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确保矿井在安全的前提下物资、设备应收尽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确保“治亏创效”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的保护干部、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检查组听取了该矿对物资设备的回撤汇报,对相关资料、台账进行了检查,实地查验了回收的各类设备,材料等物资。

检查组对该矿在回收工作中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回收台账健全,设备堆放做到了精细化、精准化、合理化。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坚持物资回收“应回尽回”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回收台账、清查台账和调拨台账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分类整理;三是对于各类设备和材料回收、储存、交接、保管、移交各环节,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到记录、交接清单、移交手续细致齐全。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