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根据公司党政安排和“八位一体”监督机制联席会监督建议,由公司纪委监察室牵头,物资管理部、机电部、财务部、审计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徐家沟矿、金华山矿关停回收物资设备储存、调拨、处置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据悉,这次检查旨在为深入贯彻公司“治亏创效”实施方案,保证东区矿井回撤回收顺利进行,防范在回收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确保矿井在安全的前提下物资、设备应收尽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确保“治亏创效”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的保护干部、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金华山矿,检查组听取了该矿物资设备回撤回收等情况的汇报后,到该矿有关科室对矿井回收相关资料、台账进行了检查,并深入机电车间、供应科、红土机运车间工业广场实地查验了回收的各类设备,材料等物资。检查组要求金华山矿进一步落实安保责任,加大回收物资堆放处巡回检查力度,采取有力的保安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在徐家沟矿,检查组听取了该矿回收物资设备管理情况的汇报。随后,检查小组成员分别对回收物资设备回收台账、资产处置台账、清查台账进行了核查,深入实地查看了回收物资设备存放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徐家沟矿、金华山矿在回收过程中,建立了物资回收制度,做到了“应回尽回”;在回收完毕以后,制定了严格的巡查、管理制度,物资设备调拨、清查明细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手续完备,没有出现私自出售、处置物资设备现象,保证了国有资产资产不流失、不丢失、无漏洞。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