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局下发文件对2009年度效能监察考核和成果认定工作出具体安排。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和成果认定工作,具体由局效能监察办公室(监察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成员处室抽调专人参加,专项效能监察项目的考核和认定由相关部门配合。考核时间为2010年1月上旬。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投标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基建财务、基建工程和设备、物资等方面管理情况,其中包括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二是对市场陈欠货款和个人拖欠公款进行清理回收情况;三是开展闲置设备清理、废旧设备残体(物资)回收处置、设备大修等方面效能监察,搞好调剂使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情况;四是围绕节能减排开展效能监察,依靠科技进步,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情况;五是加强对物资设备、煤炭销售管理等重点项目进行效能监察情况;六是各单位自立的专项效能监察项目开展情况。要求各单位所开展的专题立项,基础资料要齐全,要写出工作报告,并装订成卷备查。切实重视效能监察的考核和成果认定工作,不断总结探索今后工作的切入点和好方法,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把我局的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保证我局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