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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华矿组织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学习《若干规定》
作者:吕涛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9-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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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玉华矿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内容,对全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增进廉洁从业意识,规范从业行为。

局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后,矿利用多种会议形式对局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并于9月3日对全矿7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若干规定》集中学习培训教育。矿纪委书记唐建军同志在学习辅导中,突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五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辅导。学习培训会上,还组织学习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志文同志在纪检监察工作会上的报告及铜玉党[2009]7号和8号文件,对局开展的两个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了强调安排,要求全矿各级干部要以《若干规定》规范工作行为,全面执行“四个禁止”和“地销煤营运管理”纪律规定,自查自纠,按规定填写《矿井单位地销煤营运管理秩序专项治理活动自查整改登记表》,凡存在问题不整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过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矿各级干部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和开展“两个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矿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工作氛围,促进全矿干部做到廉政勤政。(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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