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鸭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该公司党政按照局廉政建设发展规划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把制定和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新公司运行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为公司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作用。
一是公司党政先后制定下发了《四个禁止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有关廉政制度,供公司各单位学习贯彻执行;二是制定下发了《治理截留员工工资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对公司采掘、生产辅助等10个有集体活动经费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行了廉政抵押金,切实发挥廉政保证金保廉、促廉作用;三是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经营、机电副总为副组长,供应、动力、计财、纪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物资采购领导机构,对全公司所需材料、配件等物资实行部门申报,统一审核,进行比价采购、择优选购的管理制度,所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批发价,严禁超储采购,无计划采购现象发生,对违反责任人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的对所采购资料进行监督评价,并作为效能监察的内容进行考核。(马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