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纪委监察处关于做好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的通知
铜局纪发[2008]14号
局属各单位纪委、监察科::
为了全面掌握年度全局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为明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现就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总结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填写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附后)。
二、总结材料不限定字数,但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用具体的数据或典型事例说明。
三、为掌握警示训诫和案件查办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警示训诫登记表和立案案件登记表(附后),随总结一起上报。
四、工作总结及附表,务必于11月20日前报局纪委监察处。无警示训诫和立案案件的单位,可不报警示训诫登记表和立案案件登记表。
联系人:徐 朴 陈和萍
电 话:0919—2101725
附表在文件后的附件栏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