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矿务局委员会 铜川矿务局
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
铜局党发[2007]35号
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企业发展需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结合实际,现就纪检监察组织配备、培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
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
1、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要形成由不同年龄层次干部构成的梯次配备。既大胆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进班子,又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层次的优秀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2、不断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要注意选拔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懂经济、懂法律、会管理的优秀干部进班子,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用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干部。
3、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副处级以上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中的本科学历比例要逐步提高。
4、加强领导干部后备力量选拔培养工作。要按照局后备干部实施意见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有能力、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培养,实行定期考察和动态管理。
5、加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了解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状态,对不能胜任工作的领导干部,及时向单位党政提出调整建议。
二、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及配备人员
1、局属各单位党委都必须设置纪委、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直属党总支必须明确由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直属单位工委下属的各党总支、党支部也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纪检监察人员。
2、各单位配备纪检监察干部的定员人数如下:东坡矿、金华山矿、王石凹矿、陈家山矿、下石节矿等单位定员3~4人,鸭口矿、徐家沟矿、玉华矿、一五三厂、煤机厂、煤技校、供应处、中心医院、铁运公司、直属工委等单位定员2~3人,建安公司、职工中专、多经总公司、奥博集团、地勘公司、华瑞公司、运销公司、柠条塔矿业公司等单位定员1~2人,李家塔社区、三里洞社区、史家河社区、桃园社区、焦坪社区、王家河社区等单位定员1人(以上定员不含纪委书记)。
三、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局纪委、监察处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干部素质需要确定具体培训内容。也可灵活运用短期培训、参加上级培训、对外委托培训、以会代培(如研讨会、交流会、案例剖析、案件评查)等方式组织进行在职在岗培训。对新任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优先安排他们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支持、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学,学习法律、经济、金融、财税、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更新知识、拓展视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不断完善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双重管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各级纪检组织受同级党委组织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双重管理。配备、调整、任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事先征求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意见,严格按照上级以及局党政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
根据《陕西煤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任免审批程序的规定》(陕煤司纪发〔2005〕17号)精神,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是:
1、各单位纪委书记职务的任免,由局党委提出拟任免人选,由组干部门和纪委考察后,提交局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2、各单位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职务的任免,由单位提出拟任免人选,征得局纪委同意后,报请局组织部审察,由局党委批准任免,任免文件抄送局组织部、局纪委备案。
3、各单位监察科科长职务的任免,由单位提出拟任免人选,征得局纪委、监察处同意后,报请局干部处审察,由单位聘用,任免文件抄送局纪委、监察处、干部处备案。
五、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建设
1、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按照同级党政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主动加强与组织、干部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干部队伍建设运行机制。
2、健全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局《关于选拔任(聘)用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谈话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3、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整体功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内部必须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做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不断疏通和拓宽发扬党内民主的渠道。
4、推行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责任制,促使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科学、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各单位纪委书记每年应随同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向组织和职工群众进行述职述廉,年度述职报告经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报局纪委、监察处。
6、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成长,对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向党政组织推荐,积极提拔使用,加强干部交流。要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比照相关岗位,适当增加纪检监察岗位津贴,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中共铜川矿务局委员会
铜 川 矿 务 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