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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志文同志在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所作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2-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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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廉洁文化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为建设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提供政治保证

——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张 志 文

(2008年2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表彰2006年以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弘扬廉洁文化,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一、2007年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我局各级党政、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从实现安全稳定“双零”目标、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要求,局和各单位修订完善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分解了目标责任,明确了工作职责,认真实施,严格考核。集团公司对局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我局名列前茅,受到上级的表扬。局党政对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也进行了考核检查,结果表明:除局直属一个经济实体单位职工群众对班子的满意度差外,群众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执行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的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

(二)突出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去年,围绕局党政提出的安全稳定“双零”目标,全局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来抓。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开展了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进行了自我检查和剖析,举办座谈会76场次,矿处级领导干部讲作风建设专题党课124场次。二是把作风建设与安全稳定大局紧密结合,着重监督检查了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局党政关于安全生产、稳定工作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先后对稳定措施落实不力、作风不扎实出现工作失误的4个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17名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去年,全局共开展监督检查497次,纠正干部作风问题136件,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等形式,对12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三是把作风建设与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坚持深入矿区,突击检查干部值班、下井带班情况,纠正了基层反映局机关个别处室人员工作作风问题。四是把作风建设与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出重拳、下气力治理截留克扣职工工资奖金问题,向全局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八个严禁”的廉洁从业要求,把监督范围延伸到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设立举报箱32个、举报电话58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转变了作风。

(三)深化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百日学习等活动,开办广播电视专题节目135期,举办专题宣传活动84场次,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影片24场次。开展了理论研讨活动,共撰写论文198篇,局对61篇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奖励,1篇论文获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理论研讨一等奖,8篇论文受到省纪检监察学会企业分会、集团公司的表彰奖励。举办了“作风建设杯”征文竞赛,局对35篇征文作品进行了表彰奖励。开展了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编印了局《廉洁文化手册》,举办《廉洁文化手册》知识答题竞赛59次、演讲活动47场次、党风廉政知识答卷考试38场次。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暨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以集团公司和我局典型案例为教材,进行了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制定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印制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重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作风纪律要求,实施了动态监督。坚持干部任前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制度,先后对提任的3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培训。严格落实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对48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八项规定”,在全局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廉洁自律教育。

(五)提高了查办案件的质量。查处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取信于职工群众的重要措施。在各级党政组织的大力支持下,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出击,拓宽案源,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严肃了纪律,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去年,全局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65件,信访了结53件;立案查处了12起违纪案件,处分违纪干部17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6人。

(六)强化了效能监察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和局党政的要求,效能监察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对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煤炭销售、应收帐款等重点项目全方位开展监察活动,通过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为企业挽回和避免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去年全局立项56项,同比增加了7项;效能监察认定成果1795万元。如,查处了一起地销煤中的违纪案件,规范了地销煤管理;查处了一起非煤产品销售费用管理的违纪问题,完善了全局非煤产品销售费用管理工作。同时,对柠条塔矿建、玉华改扩建和下石节2号风井建设实施了效能监察,提高了管理效益。

(七)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局党政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各方面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继续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领导讲课,从思想、作风、制度和业务方面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总结2007年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是注重完善领导机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全局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一岗双责,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作用,动员职工群众踊跃参与、齐心协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基础。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责任追究为手段,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保持廉洁勤政,营造出开拓进取、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只有紧密结合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放在企业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把握、去谋划,我们的工作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取得成效。

三是着力构建惩防体系是维护和谐发展大局的保证。我们坚持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查处违纪案件不手软,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实施监督检查不放松,不断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局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企业和谐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四是履行职责、真抓实干是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发挥作用的关键。各级党政组织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围绕安全、稳定“双零”目标和创建“三型六化”学习型企业发展愿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提高执行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从而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行不力,致使由上而下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个别单位在查办案件上,主动出击力度不大,拓宽案源思路不明显,存在怕影响单位形象、怕得罪人的消极情绪;有少数单位效能监察工作只做一般性安排,项目过程缺乏有效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在具体操作上还不够规范,与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推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和克服。

二、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2008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我局构建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目标任务是:

1、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企业改制发展的形势,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机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以创建“本质廉洁型企业”为目标,与“三型六化”创建相融合,抓好6个示范点建设,典型引路,带动全局,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任务;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受教育率不低于98%。

3、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廉洁勤政意识,促进矿区稳定、和谐,职工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在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基础上,主动出击,拓宽案源,集中力量,严查违纪,让职工群众看到局党政惩治腐败的决心,受理信访件办结率达到100%,立案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5、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全局立项50项以上,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00万元,力争达到1500万元。

为完成上述任务,要全力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弘扬廉洁文化,着力创建“本质廉洁型企业”

2008年,集团公司将我局确定为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这是我局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的一个机遇。局党政已制定了《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关于2008年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推进,将廉洁文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平台。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年规划》和《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完善领导机制,严格落实责任,畅通工作渠道,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有效合力,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其次,明确创建目标。下石节矿、玉华矿、王石凹矿、东坡矿、供应处、铁运公司等6个单位建成局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要结合实际,软件深化,硬件投入,高标准,高品味,各具特色,彰显个性,创出精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机制,突出廉洁文化阵地和标识,实施廉洁文化理念、行为、制度、视觉和环境建设等方面的系统构建,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三,落实创建措施。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学习、讲座辅导、答题考试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局《廉洁文化手册》,坚持舆论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学习,深化理念普及,积极培育企业廉洁理念。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把制度的约束与文化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廉洁勤政的制度保障体系,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要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理论研讨活动,在铜川矿工报开办廉洁文化专栏,举办“廉洁文化杯”征文,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巡回演讲、小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创作、开发廉洁文化产品,筹办一台反腐倡廉大型文艺汇演、一次反腐倡廉书画展和廉洁文化建设成果展,制作一套反映我局廉洁文化建设成果的宣传光盘。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创建工作,并积极选送作品参加局组织的大型活动。各级纪检监察、宣传、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大力协作,创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阵地。

第四,实施景观建设。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廉洁文化标识建设力度,充分展示视觉冲击效果。下石节矿、王石凹矿、供应处要分别建成廉洁文化主题景观场所和廉洁文化教育室,玉华矿、东坡矿、铁运公司要分别建成集电化教育、上网学习、图书阅览、制度宣传、谈话谈心、开展活动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廉洁文化教育室,局纪委、监察处和直属工委、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在局机关后院建成一座廉洁文化主题公园。同时,坚持“典型引路,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创建思路,召开我局廉洁文化建设推进会,组织各单位赴示范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逐步在全局进行推广,形成全方位的廉洁文化创建平台。通过以上措施,以廉洁文化的阶段性成效,迎接集团公司八月份在我局召开廉洁文化建设推介会。

第五,开展“五进”活动。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班子、进区队、进岗位、进社区、进家庭,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途径,使廉洁文化创建活动让企业的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个职工群众受益其中,对廉洁文化理念入脑入心。通过开展“五进”活动,赋予廉洁文化新的活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在百里矿区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促进廉洁文化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领导干部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廉洁从业是企业对领导干部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组织关心、爱护、保护干部的重要体现。前不久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了廉洁自律的“七不准”纪律规定,即:“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这“七个不准”和中纪委去年颁布的“八项规定”,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遵守的廉洁规定,为有效查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全局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七个不准”、“八项规定”纳入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

今年,局党政出台了几项新的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一是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工作日午间无论内外业务往来用餐或私人就餐,一律禁止用酒。如确因经上级或者局批准的新项目奠基、庆典或特殊事宜等重大公务活动需要午间用酒招待的,必须按活动性质,事先报局党委办公室或局办公室同意,并报局纪委、监察处备案。继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局内部业务往来继续执行工作餐制度,无论午间或晚间都禁止公款用酒。凡发现工作日午间饮酒者,对主要责任人要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参与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随从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一年内累计三次违规参与工作日午间饮酒者,予以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二是领导干部禁驾公车制度。除专职驾驶员外,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一律不准驾驶公车。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三是廉洁论证制度。企业重大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进行技术论证或者研究决定的同时,要进行廉洁方面的预测、评估和论证。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部门要把《廉洁论证办法》作为超前预防的有效手段,主动参与进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管理,积极查找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制度保廉能力。四是廉洁从业“双诺”制度。凡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或物资、设备采购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负责部门与承建单位,或采购单位负责部门与采购供货单位,甲、乙双方双向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规划、审计、财务等部门在项目的审批、合同管理和工程决算中,要把“双诺”作为职能监督、控制、管理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组织要从项目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之始,提前介入,进行监督,通过“双诺”制度使项目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公开、公正,增加透明度。

(三)强化监督制约,加快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第一,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标准,狠抓责任追究,形成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这次会议上,局党政与各单位党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传递压力,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执行,推进责任制落实。

第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了保证各项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局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涉及安全、稳定方面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巡查。通过不间断地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廉洁从业,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局党政提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对各矿井地销煤销售工作进行专项治理,坚持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局地销煤销售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擅自地销卖煤、货款自收自支等问题,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对非煤产品销售费用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治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监管机制,杜绝违规使用、胡支乱花现象的发生。三是对医疗卫生系统医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回扣、商业贿赂,医务人员索要或收受“红包”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全局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加大监督力度,坚决遏制此类问题发生。

第四,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近年来,我局加快发展步伐,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量大。对此,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组织必须下决心加大治本力度,把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突出对权力规范运作的监督制衡。健全完善人、财、物、工程项目、大修技改项目、大宗物资采购以及财务管理、煤炭销售、安全管理等重要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监督。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执行廉洁承诺、业务招待费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报告、领导人员收入申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区队(车间)工资奖金分配管理,坚决遏制截留、克扣职工工资奖金问题的发生。继续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禁赌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监督检查和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局关于选拔任(聘)用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坚持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廉政培训制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严防提任干部“带病上岗”。

第六,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总结经验,准确把握界限,规范执行程序,落实防范预警,实行动态监督,切实起到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的作用。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

各单位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与依法治企同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从人、财、物各方面为办案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或阻力,指导案件的顺利查处。二是落实办案措施。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重大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注意查处与保护、惩治与防范相结合,既要严肃惩处腐败,又要积极支持企业领导人员大胆改革、开拓创新和严格管理。三是发挥治本功能。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健全制度、惩治腐败与完善管理的关系,注重转化办案成果,充分发挥整体效应,建立健全防范措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片”的效果。四是拓展案源渠道。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处理机制。要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与检察机关加强合作,我局将与市检察机关联合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共同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和查办案件工作。六是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处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挪用公款等案件;查处利用职权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侵害职工合法利益的案件。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污染环境的事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范围的商业贿赂案件。对发生违纪行为的领导人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对有线索不查,有案不立,包庇袒护,徇私枉法的,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五)深化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必须有机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实现企业效益、效率、效能和廉洁的统一。一是以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继续围绕资本运营、工程建设、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进一步突出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今年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清收市场陈欠货款和个人拖欠公款,废旧设备残体(物资)回收处理,安全费用和安全基金的提取、使用管理等项目。三是加大对基层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力度,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等方面,来探索工作方法和途径,明确职责和范围,规范程序和标准,发挥效能监察在深化企业经营管理、强化执行力方面的作用。四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监督检查企业目标规划、经营计划和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纠正执行不力的行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执行和计划落实,推动企业健康运转和持续发展。

(六)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执纪水平。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二要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三要在加强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同时,努力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金融、管理等知识,能够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的技术功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争做学习型、高素质、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局将广开培训渠道,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培训力度,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创造条件。四要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执纪,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维护纪检监察组织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创建“三型六化”学习型企业,实现安全稳定“双零”目标,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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