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陕煤集团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官网!

当前时间:
最新文章
党风廉政
当前位置: 首页 - 铜煤党建 - 党风廉政
中共铜川矿务局委员会铜川矿务局关于印发《铜川矿务局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2-21   点击次数:
分享:

中共铜川矿务局委员会 铜川矿务局

关于印发《铜川矿务局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铜局党发[2008]19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铜川矿务局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铜川矿务局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

中共铜川矿务局委员会

铜 川 矿 务 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铜川矿务局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把党风廉政巡查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不间断地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廉洁从业,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保证局党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全面促进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新矿区建设。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党风廉政巡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全局党风廉政巡查工作。

组 长:杜树山 宋志刚

副组长:李志科 张志文

成 员:党 敏 党益山 秦文俊 陈建斌 强建民 许江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处,具体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巡查的日常工作。

三、巡查内容

(一)加强对局党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巡查。

主要巡查政令畅通情况,以及发生的“中梗阻”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对巡查出来的问题要实行质询、问责制,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严格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提高效率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查。

1、学习贯彻《党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矿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政的各项决定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团结情况;

4、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情况,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情况;

5、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值班、下井带班情况;

6、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项规定”、“七个不准”、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其它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三)加强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巡查。

围绕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巡查,重点巡查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工作日午间禁酒和领导干部禁驾公车等规定执行情况,纠正不正之风,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等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

四、巡查方法

(一)综合巡查。一年内局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巡查一遍。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批重点巡查的单位,适时组织巡查。

1、下发巡查通知,明确巡查内容,公开联系电话;

2、召开巡查组全体人员会议,明确巡查任务,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讨论工作分工,拟定巡查日程安排;

3、向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巡查任务和开展工作安排,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4、听取被巡查单位党政的专题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责成被巡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出答复或说明;

5、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材料;

6、根据需要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测评会;

7、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群众个别谈话;

8、进行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及问题剖析;

9、向被巡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反馈巡查情况;

10、督促被巡查单位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整改措施,3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综合巡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5日内将巡查情况报告报局党政。

(二)专项巡查。对局党政部署的一个时期重点工作、重要制度规定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和限期解决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专项巡查。被巡查单位要就专题巡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及时提交工作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核查的基础上报告局党政。

(三)突击巡查。不固定期限、不固定时间,突击巡查领导干部岗位值班、下井带班情况。

五、巡查结果运用

1、巡查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2、对巡查中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现的廉勤兼优先进典型,予以宣传表扬,弘扬正气。

3、对巡查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由职能部门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函询、警示训诫、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或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成作出说明,限期整改纠正,或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发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由局纪委、监察处按程序立案调查,或责成该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立案调查。

4、对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发展趋势及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5、经局党风廉政巡查领导小组同意,巡查和处理的有关情况,适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巡查工作职责

1、巡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情况,不介入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

2、巡查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请示报告。

3、巡查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不具体承担案件查办工作,对重大问题不随意表态。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不得借巡查之机谋取个人利益。

4、巡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巡查工作中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处理而没有处理,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上一条:中共铜川矿务局委员会铜川矿务局关于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和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规定
下一条:中共铜川矿务局委员会铜川矿务局关于印发《铜川矿务局关于在项目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中实行廉洁从业“双诺”制度的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打印】    【收藏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