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 完善惩防体系
努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张 志 文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07年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今年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以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为我局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一、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在局党政和集团公司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大局,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年初,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局纪委、监察处召开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紧紧围绕局党政提出的“双零”目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等中心工作,把“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矿区和谐发展”确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对此,局党政高度重视,下发文件对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项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贯穿于整体工作之中,通过抓好“四个结合”,促进了我局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1、把作风建设与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紧密结合,切实维护了作风纪律的严肃性。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把手”,紧紧抓住不放,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以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为手段,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和督查。从3月份开始,这项工作在各单位全面展开。7个多月,全局共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436次,纠正干部作风问题117件,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等形式处理党员干部126人。局纪委、监察处先后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作风不扎实出现工作失误的4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17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玉华矿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牵头,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的作风督察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开会研究工作,强化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共处理违反作风规定的干部22人,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2、把作风建设与安全、稳定大局紧密结合,促进了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各单位围绕局“三会”提出的要求,着重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融入到实现年度目标、构建和谐矿区的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局安全、稳定等各项决策、决定,确保了政令畅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局作风建设巡查组坚持深入矿区,突击检查干部值班、下井带班情况,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遵章守纪、勤奋敬业的自觉性。5月份,局纪委、监察处针对基层反映机关个别处室人员工作作风问题,迅速召开了机关有关人员参加的作风整顿专题会议,进行了作风教育,重申了纪律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使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发生了新的转变。
3、把作风建设与先进性建设紧密结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各单位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四五六”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搭建起作风转变的保障平台。7月份,在局纪委、局组织部的组织监督下,局属29个党委、直属总支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矿处级领导干部对照“八个方面良好作风”要求,总结检查,找出了问题,增进了团结。二是着力于改进会风和文风,减少会议和文件,经常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体察职工情,倾听职工声,解决职工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东坡矿在全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增强六个意识、树立六种风气”活动,全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200多人次,为职工群众解决问题20多件。三是开展了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广大党员干部以“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为主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各单位举办座谈会76场次,矿处级领导干部讲作风建设专题党课124场次,职工群众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960多人次。
4、把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向全局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八个严禁”的廉洁从业要求,把监督范围延伸到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动员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各单位设立举报箱32个、举报电话58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了工作和生活作风。8月份,局纪委、监察处针对职工群众反映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对其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通过以上措施,使职工群众看到了作风建设的效果。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构建了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一是开展了百日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6·25”重要讲话、两个务必、八荣八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廉政文化手册》、党纪条规以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宣传提纲》等内容,有90%的领导干部作了上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了心得体会。举办了“作风建设杯”征文活动,收到稿件81篇,表彰奖励优秀作品35篇,在全局产生了良好的宣传辐射效应。按照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纪委的安排意见,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办广播电视专题节目135期,举办专题宣传活动84场次,局纪委、监察处组织1000名党员干部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影片《刻骨铭心》,扩大了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二是开展了理论研讨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探讨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撰写论文198篇,局对61篇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奖励;向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集团公司选送优秀论文7篇,4篇论文受到集团公司的表彰奖励;局纪委领导撰写的论文在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理论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大会好评。
三是开展了廉政文化“四进”活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之中,成立了组织机构,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教活动为平台,举办《廉政文化手册》知识答题竞赛59次、演讲活动47场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考试38场次,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四是开展了警示教育宣讲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暨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省监察厅领导同志亲自辅导授课,261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报告会,增强了警示教育的效果。以集团公司所属陕西煤炭建设公司有关人员违纪问题为典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案例警示学习和自查自纠,增强防范意识。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第一,以责任制落实为龙头,今年1月份,局对28个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和总结通报,集中整改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办法》,转发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理顺了工作流程,规范了操作程序,加强了制度落实。转发了集团公司《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关于企业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续编》的整理、编制工作,整合了资源,推进了制度化建设步伐。
第三,认真贯彻《局选拔任(聘)用领导人员的试行办法》,坚持任前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前7个月,先后对19名提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防止“带病”上岗,防范了用人风险。
第四,把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已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了检查重点,加大了工作力度,明确了政策界限,细化了工作措施,起到了教育和预防的良好效果。
第五,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把落实警示训诫三项制度作为超前预防和责任追究的重要手段,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到全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中,不断充实警示训诫的实施范围,强化了反腐败防范纠错机制,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今年以来,对57名党员领导干部和4个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47人,诫勉督导2人,责令纠错8人;按职级分,正副处级20人,正副科级36人,一般党员干部1人。
第六,按照中央纪委、集团公司党委的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强化责任落实,广泛进行宣传,在全局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全局有266名处级、1494名科级领导干部逐人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没有发现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自查自纠受到了一次廉洁自律再教育。
(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了查办案件的质量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的基础工作,提高了办信水平和结信率。以开展“规范基础工作、提高办信水平和结信率”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认真从信访举报中获取案件线索,拓宽案源,为办案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年1~8月,全局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47件,信访了结32件;纪检转办6件;共立案查处了9起违纪案件,处分违纪干部13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4人;收缴违纪资金39万多元。我局查办案件工作在集团公司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好评。
在各级党政的重视、支持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带动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局反腐败领导小组和监察委员会成员,建立了查办案件的领导和保障机制,局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指导、督办,帮助解决办案中出现的困难,保证了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注重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积极协作,联合办案,优势互补,在预防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同时,严格实施了责任追究,从而收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片”的效果。如,在查处王石凹矿物管科原住房积金管理员李某贪污集资建房款一案中,对2名矿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1名一般工人追究了连带责任,其中给予5人行政处分,对1人实施了警示训诫。
(五)强化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了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针对生产总量提高、投资增幅较大的实际,各单位把效能监察融于企业中心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使效能监察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今年全局共立项56项,比去年增加7项;前7个月,初步统计取得效能监察成果680多万元,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10多万元。
首先,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纳入企业管理流程,突出经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围绕经营活动全过程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例如,把煤炭运销管理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局对矿井地销煤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了1起地销煤违纪违规案件,严肃处理了2名违纪管理人员,整改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矿井采取抽查、现场监督等方式,整顿了煤炭运销管理秩序,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由局纪委、监察处牵头,局财务处、企改处、东坡矿配合,对东坡矿劳动服务公司与铜川市印台区信用社之间长达14年的贷款归还本息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协调处理,经多次洽谈达成了协议,免除了70%的贷款利息,节约资金47.11万元,维护了企业利益。
其次,效能监察正在向企业“三重一大”等决策方面拓展,围绕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营管理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加强了对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资金使用、招投标、安全质量、竣工验收、预算决算等全过程监管;从严落实了招投标监督制度,全方位参与了建设工程和物资设备招投标工作,强化了对物资设备采购的统管,严格控制零星采购,提升了管理水平,预防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再次,通过贯彻落实《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和物资设备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规定,加强业务指导,使效能监察工作更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各单位按照“严格立项、严格实施、严格考核”的要求,认真抓好效能监察各项制度的执行,使效能监察整体工作做到了“立项有据、实施有力、考核有度”,为效能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条件。供应处抓住制约单位发展的陈欠款问题,合理选题立项,加强效能监察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截止目前清理陈欠款240多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适应新形势下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转变作风,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是局党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纪检监察组织的班子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学习培训等作出了明确要求,从各方面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按照定员数量配备了纪检监察干部,增添了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条件,尤其各社区设置了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加强了基础管理工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二是继续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专门邀请省纪委领导为全局纪检监察干部讲课,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适应企业发展形势,努力塑造学习型、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重视和加强了业务知识培训,举办全局8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先后组织1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流于形式,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行不力,致使由上而下的监督不够完善。二是个别单位在查办案件工作上,拓宽案源、主动出击力度不大,长期没有立案案件。三是有少数单位效能监察工作只做一般性安排,项目过程缺乏监察,工作不到位。四是纪检监察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在具体操作上不够规范,与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五是个别单位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人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今后几个月的主要任务
8月17日召开的集团公司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对今后几个月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把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到实处,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为我局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对此,今后几个月,我们要全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的意识。
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主题明确,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一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二要深刻领会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三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四要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政方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切实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采取领导宣讲、邀请专家辅导、举办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形式,层层抓好落实。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对反腐倡廉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以此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营造干群和谐、企业和谐的氛围。
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上,各单位要坚持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两个务必、八荣八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廉政文化手册》以及党纪条规等,把领导干部作风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局纪委、监察处编制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续编》一书即将印发,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学习,掌握制度的具体内容,切实提高对制度的执行力。9月份,局将组织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作风建设答题考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这次考试活动顺利进行。
要按照集团公司《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认同和传播,培育廉洁理念,丰富廉洁精神,完善规章制度,营造廉洁氛围,陶冶思想情操,矫正不良风气,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把荣辱观教育、法纪规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分类分层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人员诚信守法、勤勉履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二)认真贯彻执行《若干规定》,促进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更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今年6月,中纪委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禁止的规定:一是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二是严格禁止“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三是严格禁止“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四是严格禁止“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利益’”;五是严格禁止“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六是严格禁止“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七是严格禁止“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八是严格禁止“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这八项规定,为有效查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
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能够有力地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今后一段时期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实施《若干规定》,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必须要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规定,不断提高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自觉性,为贯彻实施《若干规定》创造条件;必须把《若干规定》纳入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继续坚持自查自纠,加强调查研究,以超前的思维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必须把“八项规定”纳入日常监管行为规范,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必须以贯彻《若干规定》为契机,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各单位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逐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制落实工作,对照年初已细化分解的责任制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对没有落实的工作,要在后几个月里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要严格依据目标、任务的内容,认真组织好年底责任制落实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按照责任制追究办法,兑现奖励或责任追究,将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依据。各单位必须在12月20日以前完成本单位的自查、考核,并把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每名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上报局,局将从明年1月份开始对基层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铜局党发[2007]34号文件要求,坚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今年的“亮点”工作和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重点任务来抓,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树形象,建章立制、加大力度重实效,联系群众、解决问题聚人心,理清思路、齐心协力抓发展,在矿区大力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推进纪检监察整体工作上台阶。各单位要学习下石节、玉华、徐家沟矿等单位在这方面的好做法,对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活动安排进行一次回头望,已经开展的活动项目要坚持下去、巩固成绩,没有开展的必须尽快开展起来,不得出现“空档”现象。
第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职能,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反腐倡廉、党的建设、企业发展、干部作风等工作之中,采用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努力做到企业管理行为到哪里,纪检监察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要抓好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物资、工程管理进行监督;要监督检查干部作风改进情况;要以警示训诫及纪律处分规定为手段,以党纪条规为依据,把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徐家沟矿抓监督检查,促进作风转变,保安全生产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各单位学习借鉴。
第四,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中,要突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局廉政勤政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把反腐倡廉要求有机融入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坚持把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中,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落实,依靠教育导向和监督到位,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要把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入口”关,严格执行局关于选拔任(聘)用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坚持任前廉政考察、廉政培训制度,严防提任干部“带病上岗”。
第五,进一步贯彻实施《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训诫实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要实行超前防范,有效纠正错误,及时控制蔓延,形成防范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要继续坚持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发挥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作用,突出经营重点,推行规范管理,着力堵塞漏洞,严防受贿、收“回扣”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
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与依法治企同步推进。一是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处理机制,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要向王石凹矿学习,有信件必了结,有案件必查处,该矿仅前7个月就立案查处了4起案件。各单位要在年内对本单位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一次核查,力求从中发现案源,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凡局纪委、监察处下转要结果的信访问题或在本单位重复反映的问题,应当引起各单位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该立案的要立案,该训诫的要训诫,该处分的要处分。纪委书记作为办案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亲自参与,解决困难,撑腰打气,为办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二是突出办案重点,针对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权钱交易和侵占企业、职工利益等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人员要坚持发现一个,严肃惩处一个,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来惩处,决不手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态势。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局纪委、监察处报告,坚决克服有案不查、办案不力、隐瞒不报等问题。要以人为本,科学办案,文明办案,在干部职工中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注意查处与保护、惩治与防范相结合,严肃惩处腐败,积极支持企业领导人员大胆改革、开拓创新和严格管理。四是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健全制度、惩治腐败与完善管理的关系,注重转化办案成果,充分发挥整体效应,建立健全防范措施,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通过剖析案例,总结教训,在完成案件检查报告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报告,促进管理部门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积极探索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特点、规律,加强预测预警,使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责任追究、健全制度等有机统一起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在这里我要提示一下,有个别单位长年没有查办一起立案案件,虽然你可以说有多种理由,但据局纪委、监察处了解,这些单位在办案意识上,在主动出击上缺乏力度。大家要明确一点,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不作为;不主动拓宽案源,就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失职。各单位要加大办案力度,所有立案案件务必在年底前结案。
(五)抓住有利时机,推进效能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当前,全局安全、稳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发展势头较好。在这样有利的形势下,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效能监察工作,把全局56个专题项目做深、做细、做好,切实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促进管理。一是继续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改制、安全质量、效率效益、重大决策以及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从治标逐步深入到标本兼治。二是切实抓好《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落实,狠抓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效能监察,坚持把效能监察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不断拓宽效能监察领域,特别是注重对招投标开展专项治理,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部门监管,严防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形成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借鉴外部经验,大力推进理论和方法创新,为效能监察工作的管理和机制创新创造条件。四是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力求监察一个项目,规范一类工作,使效能监察的监督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各单位必须在年底前完成所立项目的检查、考核、成果认定等各项工作,按规定把效能监察项目基础资料装订成卷,局纪委、监察处将从明年1月份起进行考核检查、认定成果。五是加强重点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集团公司针对一些单位建设工程的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决定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进行专项效能监察,下发了陕煤化司发〔2007〕273号文件,对这次效能监察活动进行了专题安排。我局主要负责柠条塔矿业公司矿建工程以及局内玉华改扩建项目、下石节矿2号风井工程。局纪委、监察处要按照文件安排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工作,通过多种监督检查的形式,着重监察项目建设的管理情况、成本控制及财务收支等方面情况,于12月15日前完成效能监察任务,按期上报集团公司。针对我局个别单位在产品销售工作中存在的货款回收管理不规范、销售奖金提成比例过大、超发乱发销售奖金等突出问题,局决定在今后几个月对产品销售管理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对本单位产品销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局将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产品销售管理专题效能监察项目进行检查,切实解决管理不规范、超发乱发销售奖金等问题。
(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能力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今后几个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要从提高队伍自身建设入手,以崭新的精神风貌,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脚踏实地,稳步推进,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切实转变作风。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在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更应自觉地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转变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金融、管理等知识,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的技术功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水平。三是狠抓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坚持把精细化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始终,以精细化管理带动工作效率的提高,以规范化运作推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四是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局党政《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重视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同志们,在实现我局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安全、稳定、和谐矿区的进程中,我们后几个月的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我们要更加坚定地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抓紧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推进我局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秀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