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金华山矿被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联合授予省级平安单位称号。
近年来,金华山矿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双零”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创新,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为矿区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实现治亏创效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该矿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安排到位,措施执行有力。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经济部位、生产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工业广场、工资储存发放等部位的治安防范力度,确保矿区治安稳定、生产有序。对暂住人口、农民协议工、临时工的管理,实行系统化网络档案管理,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把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和职工思想动态,妥善处理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民爆物品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联合驻地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开展整顿打击治理活动,重点打击和预防矿用物资被盗案件和干扰公共秩序案件的发生。加强保卫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增强保卫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矿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