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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矿业公司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3-03 10:36     (点击: )

铜川矿业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特制定铜川矿业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结合公司“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中心工作,按照“宣传教育零空缺、制度建设零漏洞、监督检查零缝隙、执纪执法零容忍”的“四零”工作思路,整体推进我公司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努力实现干部清正、企业清廉,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机制:依据中央《惩防体系五年规划》,积极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1.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人员廉洁教育的覆盖面达到100%,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增强。

2.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逐步实现制度建设“零漏洞”,使腐败现象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3.监督约束机制更加合理有效,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努力构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级监督相互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检查“零缝隙”。

4.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和高压态势,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和线索,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不给腐败留有回旋余地,实现“零容忍”。提高违纪违法“成本”,使党员干部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

5.“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干部作风有新的好转,纪律约束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实现职工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基层满意,社会满意。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要把实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全覆盖、“零空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意识,作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教育,公司党委中心组每次学习必须安排廉洁从业专题学习,各类管理干部培训班要把廉洁从业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

2.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矿业公司廉洁文化2012~2014三年建设规划》,按照“继承完善、深化提升、创新发展”三个阶段安排,分步实施。通过建设廉洁文化阵地,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培育廉洁从业理念,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打造廉洁型干部队伍。以廉洁文化进班子、进区队、进岗位、进机关、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为主要途径,挖掘企业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洁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之中,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公司《局域网》、《矿工报》、《党风廉政建设网》要办好反腐倡廉建设栏目,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好检企联合预防职务犯罪三个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开展预防提醒和法律意识教育。

(二)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搞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要把实现“零漏洞”作为制度建设的目标去追求,确保制度科学、管用、有效。

1.健全作风改进的常态化制度。要围绕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及公务接待管理、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制定工作制度。要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2.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修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

3.完善廉洁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要在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取得既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针对权力运行的不同时期和潜在风险,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岗位廉洁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进行动态检查,纠错,确保权力行使无廉洁风险发生。

4.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落实好企业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惩处有关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好公司《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同时要从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审计报告、监察建议等渠道发现需要修订完善和建立的制度体系,设计出切合实际,管用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框架,使腐败现象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

(三)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讲奉献,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省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要紧密联系本单位(部门)的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切实整改脱离职工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要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4.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整合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工会、信访、安监、宣传、企管(法律顾问)等部门的监督职能,按照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人员互补、整体会诊、协同作战的工作思路,构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民主监督、信访监督、安全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八位一体”企业内部大监督机制,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打好监督“组合拳”,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努力实现监督检查“零缝隙”。

1.强化党员干部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同党中央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环境。

2.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挖潜增效、堵漏防弊”的要求,对公司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要突出抓好财务收支、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经营决策、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以及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要针对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审计,及时通报。

3.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出台、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4.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及时发现在安全管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漏报、瞒报工伤事故和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现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行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注重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要充分发挥好网站、报纸等宣传媒体的阵地优势,通过宣传媒介发现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谐矿区建设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和各类问题,对侵害职工群众利益、妨碍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监督。

6.通过筛选排查举报信件,发现违规违纪信息,开展信访监督。对在信访问题中进行煽风点火或推诿扯皮、不作为的人和事进行处理。加强对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等问题。

7.通过在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制定合同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商业谈判,劳资争议解决及化解企业、客户间的纠纷等活动中,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给予必要的监督,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五)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和高压态势,不给任何人产生腐败的机会。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和线索,坚持一查到底,不留回旋余地,使党员干部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

1.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反腐败力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处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挪用公款等案件;查处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配合调查处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污染环境的事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受贿行为。严肃查办在项目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招议标、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案件。

2.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矿业公司转变干部作风的“四改进四倡导”具体要求》,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意见》和公司“双增双节”等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设备招标、工程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侵占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严格落实警示训诫三项制度。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必要时进行警示提醒、戒免谈话或责令纠错,做到超前预防。

4.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严明办案纪律,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一案一整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提升依纪依法惩治水平。要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五、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1.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总支)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政重要议事日程,要同安全生产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主动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健全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要创新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三转”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坚决改变传统思维和工作模式,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泛化和弱化两个方面的问题。转职能,就是要严格执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明确纪检监察组织执纪监督的职能定位,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厘清职责权限。转方式,就是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导向,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转作风,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改进作风,秉公执纪,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软弱涣散,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以势压人等不良作风;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执纪不严、失职渎职,滥用权力、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开门办纪检”,让纪检部门更加“可亲”;夯实作风基础,让纪检干部更“可敬”;为职工解难题,让群众更加“可信”。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提出的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工作要求。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3.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有重点、分步骤地抓好工作落实。要对重点任务和难点工作进行集体攻关。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取得突破。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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