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公司给“四禁”规定加码

作者:刘波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4-02 点击次数:

建安公司在认真执行局党政“四禁”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处罚条款,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该公司根据局党政的“四禁”规定,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进一步按照公司党政的要求,加大了处罚力度,把经济处罚写入了规定。凡违反“四禁”规定,除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外,还对责任人另外处以1000元的罚款。此项规定对进一步落实局党政决策,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建安公司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