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下发通知,决定在9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这项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集团公司下半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注重预防、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集团公司下半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配套办法,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狠抓瓦斯治理,突出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活动目标是煤炭生产、建设单位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伤亡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化工、机械制造、物资供应及其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不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各单位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工作。
为了切实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集团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党委书记华炜和总经理高仰才为组长的“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了考核奖罚办法。集团公司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常鸣警钟、常抓不懈、常态管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理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实现“百日安全”活动目标。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一切舆论工具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精神实质,严格对照规定查找不足,提出落实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预防为主,必须明确要求,规范管理,严格考核。三是要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单位必须认真实施领导现场带班作业规定,并加强对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管理,狠反“三违”。要健全、完善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及“三违”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不负责任及“三违”行为同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在出现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时,必须先撤离受事故威胁区域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杜绝违章冒险作业。四是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各单位必须根据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组织、全面排查职责范围内,在机构、制度、方案、实施、监督、考核等方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级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敢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通报问题。凡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灾害治理不到位、危险有害因素得不到可靠控制的,不得进行任何生产活动。五是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各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各项工作进行前,必须首先预知、预测、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控制、消除危险。工人对所在岗位的工作从作业开始直至结束的每一步骤进行危险分析,管理部门对本职责范围内主要生产系统及要害场所进行危险分析。重点分析可能引起严重伤害和多人伤害的危险,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强化对有关人员的风险防范培训。六是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单位要经常开展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前检查相结合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针对易发事故类型和重大隐患,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规范生产秩序,从根本上消除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七是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百日安全”活动安排,结合实际对有关人员实行考核奖罚,并于9月底前将活动安排报集团公司安监部。活动过程中,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活动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不报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活动结束,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