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铜川市公安局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现场会在铜川矿业公司陈家山矿隆重召开,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处长李玉获,铜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雒延生、铜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宏涛,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吴凤祥,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孙刚、民爆特行科科长朱向久,公司保卫部部长齐群以及各区县公安分局主管领导、治安大队长、民爆专干,以及全市各涉爆矿井单位负责人、管理部门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铜川市公安局治安队支队长吴凤祥主持。

会上,陈家山矿党委书记畅永光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感谢。他表示,近年来,在市公安局、虹桥分局、下石节派出所陈家山警区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陈家山矿认真贯彻落实民爆物品管理方针、政策和规定,成立民爆物品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民爆物品管理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视涉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强化管控,确保万无一失,做到民爆物品不流失、不丢失、不炸响;着力创建民爆物品管理先进单位,促进了矿井安全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孙刚通报了近期一起煤矿流失民爆物品案件及处理情况;陈家山矿生产副矿长王体文介绍民爆物品管理经验;铜川市公安局民爆特行科科长朱向久宣布《铜川市公安局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八条措施》。
随后,铜川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宏涛结合全市民爆物品管理实际情况,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二是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三是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四是一案双查,追究责任;五、警民协作,保证安全。
铜川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雒延生对涉爆单位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民爆管理无小事”的责任意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民爆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各涉爆单位要在日常管理中,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能走马观花、敷衍了事;三是要严格过程管理,落实责任,确保火工品在运输、使用各环节的绝对安全;四是各分县局领导和涉爆单位负责人一定要从近期煤矿流失民爆物品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狠抓监管,狠抓整改,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最后,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处长李玉获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很有必要,我们的民爆物品管理存在漏洞,导致雷管流失,虽然未造成现实危害,但足以给我们敲响警钟,我们要严格,严密,加强信息化,坚决不能流失,坚决抵制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他就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强调了两点意见:一是公安机关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把民爆物品监管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思想到位、监管到位、掌握情况到位;二是涉爆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防范在先、控制在先、提高警惕,加强管理,要认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管理到位,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民爆物品管理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进一步提升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安全。
铜川市局治安队支队长吴凤祥就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各分县局要尽快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基层派出所,全面做好本辖区内的民爆物品监管工作;二是各涉爆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民爆物品储存“库中库”的整改工作,对未按时整改完成的,一律停止民爆物品供应;三是各涉爆单位立即开展对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坚守岗位等,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和谐稳定发展。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