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下发的文件《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经文保系统省级“平安示范单位 ”“平安单位”的决定》中获悉,陈家山矿喜获省级“平安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矿继获得“全国煤炭系统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项殊荣。

近年来,在矿业公司综治部门和矿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该矿坚持以平安建设为统领,以维护矿区内部稳定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组织领导,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积极参与省级“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紧紧围绕矿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克服辖区点多面广,矿区居住人员复杂等诸多困难,坚持“严打”整治方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和小区域治理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狠抓治安防控网络和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消除不安定因素。突出保卫、信访、宣传、工会等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群防群治优势,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强化治安防范力度,构建完善综治防控网络,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加强信息搜集、报送制度,掌握矿区社会治安动态,进一步维护稳定安全工作根基,全面有效的提升了安全防范能力水平,保障了安全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