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陕煤集团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官网!

当前时间:
最新文章
公司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铜煤新闻 - 公司要闻
公司召开2013年《工资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作者:王莉 杨春成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2-06   点击次数:
分享:

12月6日上午九时,铜川矿业公司在煤业宾馆会议室召开《2013年工资集体合同》协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党委书记黄河。企业方代表为公司领导宋志刚、刘水利、师同民、薛鸣、封建利及规划、劳资、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矿区工会主席刘启科偕职工代表等代表工会方出席会议,公司两办、纪委、宣传、报社等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首先,企业方和工会方介绍了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由工作人员按章节宣读《2013年工资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共计五章二十二条,大家逐一进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会议自始至终气氛融洽,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体现了公平和民主。宋志刚说,要兼顾公平,此合同既要为企业利益着想,也不能让职工吃亏,这几年职工的爱岗敬业积极性很高,大家都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建议第九条把企业年金加上,共同按国家规定执行。刘启科、何玉玺及其他基层职工代表等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由起草人一并记下,经商榷后,逐一修改。黄河指出,为了做好公司《2013年工资集体合同》的协商工作,矿区工会和公司劳社部对2013年工资集体合同在2012年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的修改,并将修改的草案送达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改部、劳社部等多个职能部门进行修改意见的征求。最后,经表决,通过了此合同,并要交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工会备份,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审查后,交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生效。

最后,黄河作了总结讲话。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实现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消除或弥补劳动合同存在的某些随意性,给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机制,从而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更稳定、更巩固,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更有利于缓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化解劳动纠纷,使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大家的中肯建议将形成合同文本,报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编辑 王莉


上一条:省煤监局领导一行到陈家山煤矿检查指导工作
下一条:公司党委书记黄河深入徐家沟矿检查指导工作

打印】    【收藏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