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关于201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文明、勤俭、祥和、欢乐的节日。
《通知》要求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准借“双节”之机收(送)礼金及各类有价凭证;不准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不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不准公车私用,公款出游;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节日值班等制度;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执行“四个禁止”及《公务用餐管理制度》等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节前廉洁提醒,加强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对于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同时,该公司要求各单位在“双节”过后,要将十项纪律规定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纪委,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