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来临之际,为了防止节日期间各种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广大职工群众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和谐的双节,近日,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台《关于2012年“双节”期间十条纪律规定的通知》,严格规定公司党员干部做到“四不准”“六要”。
《通知》以文件的方式下发,要求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准借双节之际,违反规定收(送)礼金;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交接班、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使职工群众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对“双节”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辑:紫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