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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局)调整在岗职工岗位工资标准
作者:刘孝文摄影报道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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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职工岗位工资调整工作专题会议现场

根据铜川矿业公司(局)2010年经济运行管理办法、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的精神,为增加职工收入,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结合公司(局)实际,经公司(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提交职代会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局)决定对2010年1月1日在岗职工岗位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为确保这次职工岗位工资调整工作顺利实施,4月29日,公司(局)副局长封建利、干部处处长李英华、劳社处处长祁百春,财务处、矿区工会、宣传部及公司(局)所属各单位干部科、劳资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召开专门会议,就调整职工工资标准有关事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副局长封建利讲话

副局长封建利通报了2009年全年和今年一季度全公司(局)的经济运行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公司(局)党政的总体设想与思路,强调要加强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加大工资总额的监管力度;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努力提高低收入水平;完善监管办法,缩小高收入与低收入之间的差距。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切实做好工资调整相关工作。

会上,有关部门还就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范围、有关规定、办法及报批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悉,这次职工岗位工资调整实行统一增幅为15﹪,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刘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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