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矿井瓦斯等重大事故发生和零敲碎打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每一名职工的生命安全,玉华煤矿按照近日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结合矿井的安全实际,制定了加强该矿安全管理的“十项特别规定”,念好矿井安全管理“紧箍咒”,强化每一名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心,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山西屯兰煤矿事故发生后,该矿党政班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十项加强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该规定在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同时,特别对该矿党政领导班子中分管领导的安全责任、带班、值班领导责任、业务科室职能部门责任落实等进行了重新明确,要求全矿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由矿党政办和安全科牵头,将今年制定的所有安全文件、安全会议要求重新整理、打印下发到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区队、机关科室,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全矿要强化“四位一体”、“五人联签”、“安全督导”、“区队包保”等制度措施,狠反“三违”。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大安全隐患按事故进行追查,隐患不处理,坚决不得生产。同时,对各级干部提出了纪律要求和规定。坚决查处各级领导空班漏跟和迟下井、早升井现象,从矿级领导到区队干部,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律撤职和引咎辞职。全矿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跟班以及下井次数达不到要求,每少一次罚款500元。生产、动力、通风、地测、安全、调度等生产业务科室,必须执行全天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领导吃饭或其他原因离开值班岗位,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安排替班人员,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副总以上领导在双休日期间有值班、带班任务的,不得离矿。所有值班、带班领导有事离矿,必须提前联系好替班人员,并向调度室提前汇报,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该矿“十项特别规定”制定下发后,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念好安全“紧箍咒”,抓好矿井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严格各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肃干部纪律和作风,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图为该矿2月24日安全工作会宣读10项特别规定)
编辑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