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和13日,我分别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十七大以来陕西省反腐倡廉成果铜川巡展”、“公司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参观过程中,一张张生动的图片、一件件深刻的案例,一组组直观的数据,不时吸引着我驻足观看,每一幅图片,每一段文字,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刘向东所做的报告既有基本法律的解读,又有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更列举了大量的现实案例,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使我受到了一次触及心灵、感悟人生的廉洁从业教育。通过参观和听取讲座,使我更加理解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对腐败行为的高度重视以及严厉处理,一些高管从辉煌走向深渊,并最终付出沉重代价。这些案件事例,使我深受教育、感触良多。公司组织的这两项活动,用心良苦,体现了对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提醒,我深受教育,体会很深。作为一名党员和刚走上中层岗位的我,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应该如何看待权利、抗拒诱惑,是我应当深刻思考的课题。
一是一定要算好“七笔帐”。通过巡展的反面典型案例来看,许多高级干部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成为人民的罪人,我要从中深刻地吸取教育,认真算好政治帐、经济账、名誉帐、家庭帐、健康帐、自由帐、良心帐。想一想,一旦自己在出了问题,就要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值不值,失去自己稳定的收入值不值,在社会上失去名誉值不值,失去个人自由值不值,给家庭和亲人带来痛苦造成父母脸上无光家属暗自落泪子女心里落下阴影值不值,自己担惊受怕身体出现病变值不值,对不起领导、父母、同学、同事等愧对良心值不值。只有时时算好七笔帐,才能不断增强自己思想上的防腐拒变的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二是对待群众要常怀“感恩之心”。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一个人的成长进步,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还得益于组织的栽培之恩、领导的知遇之恩、同志的扶助之恩。如果一名党员干部,不懂得感恩,何谈“珍惜拥有”、“善待他人”、“为人民服务”?只有常怀感恩之心,常行报恩之举,才会变得豁达淡定,坚毅从容。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时常感恩于人民,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为民解忧作为第一责任;常感恩于组织,正确认识个人的成长进步,凝聚着领导和同事们的大力栽培和全力支持,寄托着党组织的关爱、信任和期望。要清醒认识到,无论事业发展还是个人进步,都是组织关心以及党和人民信任的结果,都是“伯乐”对于“千里马”的慧眼识别和精心栽培,只有常存“感恩之心”,才能知足常乐,充满自信,真正幸福。
三是对待权利要常怀“平静之心”。革命先躯邹韬奋曾说:“一个人光溜溜的到这个世界上来,最后将光溜溜的离去。”这句话很有道理,无论权利、金钱、还是美色都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面对名利,我们只有常怀平常之心,才能做到用正确的心态对待各种诱惑和挑战,才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随着当今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各种投资、项目建设也随之增多,不同类型的人情所托、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也越来越多。而党员干部所面对的诱惑和挑战也越来越多、应对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此情况下,我们应学会以“名利淡似水”的心态去为官、干事,时刻保存一颗执著、向上的平常心,俯的下身、静的下心,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谨慎干事、干净从事。唯有这样,决策才能更科学,举措才能更得当,事业才能更进步。唯有真正淡泊名利,恬淡而不失执著,才会耐得住寂寞,经受得起考验。
四是对待纪律要常怀“敬畏之心”。“君子之心,常怀敬畏”。敬畏,不仅是对天道、社会、法律的警戒,也是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鞭策的良好习惯。心有敬畏,才会磨炼意志,砥砺品质;心有敬畏,便会言行规范、举止文明,利欲贪念就会无处藏身。只有心有敬畏,才能在为官做事中“如履薄冰”。作为一名党员,是党纪国法和《廉政准则》的重点约束对象,我应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把党纪国法和《廉政准则》作为自己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准绳和指南,慎始慎终、洁身自好、一尘不染,始终不为财所迷,不为物所惑,不为名所累。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时刻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权力所诱。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更好地在本职岗位上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