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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凹煤矿矿长解耀明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心得体会
2012-05-15 10:19     (点击: )

王石凹煤矿矿长解耀明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心得体会

按照矿业公司纪委的通知精神,近期,我观看了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处处长刘向东同志作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报告。在报告中,刘处长深入浅出,旁征博引通过一起起真实典型的案例,系统详细地讲解了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手段特点和预防措施。通过此次学习,使我明白了什么是职务犯罪,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要从犯错误的领导干部身上吸取教训,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具体来讲,一是要“慎欲”。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善于培养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情趣,学会克制,摒弃一切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私心杂念。二是要“慎独”。领导不但在公众场合要作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做到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要这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当遇到利益诱惑时,要想想自己的身份,考虑自己的形象,注意在群众中的影响。三是要“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错误道路,都是因为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不自觉地放纵了自己,把过去的成绩当成贪图享受的资本,从而导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四是要“慎友”。一个人一旦有了“官”位,这样那样的“朋友”就会纷至沓来,要这些那些方便,要这点那点好处,作为企业领导人务必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

二、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政策和法纪观念淡薄是犯错误领导干部的一个共同特点,这些人平时也谈政策和纪律,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为了私利却不顾政策和纪律,对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政策和纪律观念,带头按规定、按要求、按程序办事,使自己的言行置于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约束之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企业在职工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真正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尽管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党员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时刻想一想,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及时改进和纠正。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通过教育,我感到,作为班子一把手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应该负起领导职责,切实加强班子内部的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班子成员的拒腐防变能力,从而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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