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上午,公司党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领导王蓬、郭宝辉、刘水利、刘启科、徐捷、师同民、李先锋、薛鸣,公司各副总、相关部室负责人及市区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会由公司党委书记郭宝辉主持。

会上,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捷首先传达了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通报指出2012年12月至2015年9月,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省市县三级党委书记共306人,这些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具有很强的典型性,通报在综合剖析这些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五点警示,一是要毫不放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二是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守住党纪条规的底线;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五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随后,他从新《准则》《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准则》《条例》与党章的关系,新《准则》《条例》的变化、特点和亮点等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章则是党的“根本大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2011年4月颁布的《准则》和2003年12月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此次修订“两项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在对象上做“加法”,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在内容上做“减法”,将原《准则》里“52个不准”中的“48个不准”修订后吸收进了新修订的《条例》,突出廉洁主题,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提出了“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要求和道德高线,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纪法分开的特色,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提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凸显了党的纪律底线,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
公司党委书记郭宝辉在会上指出,公司党委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内容,不但是加强公司领导队伍建设的需要,更是公司克服困难,稳步发展的迫切需求。掌握《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将《准则》和《条例》铭记于心,实践于行。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高度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他要求,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全体党员要继续发扬优秀作风,争做知纪、懂法、守规矩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履行廉洁从业“一岗双责”,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公司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准则》这一“高线”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修身、齐家、做事、用权各方面廉洁自律,并且牢记《条例》警示,坚守行为规范的“底线”,有效抵制当前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带起,树新风,做表率。
郭宝辉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应对当前煤炭市场严峻形势、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破解发展难题,深化企业改革结合起来;与促进企业扭亏脱困,强化管理提升效能结合起来;与推进“百日安全”活动,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矿区稳定,奋力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切实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铭记建局60周年的辉煌业绩,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铜煤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坚定不移落实公司党政确定的“收缩东区,扩大北区,盘活存量资产,做强非煤产业,重点向陕北转移”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四大战略”,着力破解“三大难题”,切实实施创新驱动,奋力促进转型发展,不断加快二次创业,为实现强局目标,铸就铜煤基业,共谋企业发展,再创辉煌业绩提供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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