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促进公司安全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和公司总体部署,铜川矿业公司特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由铜川矿业公司主办,陕西煜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新闻中心陕西办事处协办。共安排六场次,北区3场次、东区2场次,公司机关1场次。

12月6日上午,公司五楼会议室举办了第一期培训。公司机关副总以上领导、公司安委会成员,公司机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地面辅助单位处级领导、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计164人参加培训。培训邀请了参与新《安全生产法》的整个修订过程,知识渊博,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兰群足教授授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
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兰群足教授授课
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扩大高危行业范围,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范围,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二十项重点内容。新《安全生产法》更加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实施性。


与会人员认真听课
通过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增强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了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提高了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通过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规定重新梳理,重新修改完善,重新制订下发,并严格依法落实,促进公司依法安全决策、依法安全管理、依法安全生产经营。
本次培训公司将适时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核,检验学习效果,以增强提高学习的主动性。

12月6日下午,兰群足教授深入王石凹矿,为公司安监局东区分局、金华山矿、王石凹矿领导及100余名管理干部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兰群足教授从新安法的数字化概览、修改新法的必要性及总体思路、新安法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点讲授了新安法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事故责任承担等内容,以具体实例警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责任重大告诫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12月7日上午,公司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培训班第三场讲座在东坡矿举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兰群足教授作专题辅导。东坡矿、鸭口、徐家沟三个单位的党政领导、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专题讲座。
兰群足教授从新《安全生产法》总体数字变化:突出核心、严肃问责、强化监督、重在预防,到修订新《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总体思路以及新安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精彩的阐述,对立法背景、重要制度、重点条文进行了生动深入的辅导。对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煤矿从业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矿水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兰群足教授精彩的讲座不时博得阵阵热烈的掌声。
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讲座深入浅出,切合实际,让大家明确了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懂法、用法、守法,促进了依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