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局安发[2009]53号
关于三月份开展
反“三违”反事故 反松懈 保安全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针对近期我局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为了认真吸取山西屯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迅速扭转安全被动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局决定三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反“三违”、反事故、反松懈、保安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1、查制度,反“三违”。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对制度不完善、内容不全、不符合上级规定和不能指导现场安全生产的项目条款,重新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同时要重点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查制度是否健全,查纪律是否严明,查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现场。各单位要开展声势浩大的群众性反“三违”活动,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对严重“三违”人员给予公开处理、电视曝光、加倍处罚,以唤醒广大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对一般“三违”人员要加强说服教育,举办“三违”补课班或家庭访谈、写检查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认真抓好重要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和零散工种的管理,尤其对无干部、安检员现场跟班检查的施工地点或仅有少数几个人作业的工作地点,必须明确其中1人专门负责安全,把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在3月份组织职工开展《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知识学习教育,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严禁上岗。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事故案例教育、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说服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按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
2、查隐患,反事故。
各单位要结合近期以来事故抬头,重大隐患增多,一些隐患反复出现或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局3月上旬组织民爆物品专项检查,从3月中旬开始对各矿井一季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基础管理进行检查验收,对地面生产辅助单位的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亲自组织,也要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现场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对重复出现的隐患要加倍处罚,对安全上没有把握的要先停产,再整顿。各生产矿井要加强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巡回检查,严格按作业规程、检修计划和措施进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抓好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督导和小绞车五人联签制度,严格乘车、乘罐秩序,加大运输治乱力度,严禁拥罐、挤罐,严禁超载、超员,严禁扒、蹬、跳等违章行为,确保运输安全。各驻矿安监处和安全科要紧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发挥职能作用,大胆开展工作,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该停的一定要停,该整顿的坚决整顿,决不能放任自流、姑息迁就,确保3月份安全无事故,无涉爆案件发生。
3、查作风,反松懈。
针对部分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思想麻痹,工作松懈,侥幸心理抬头,个别领导干部重生产、轻安全,口头上喊安全重要,实际工作中把安全放到脑后,导致安全工作被动的现象,应引起全局各级干部的高度重视。从3月1日起,各矿矿长下井必须向局总调度室汇报,矿长下井次数以局总调度室统计的数据为准,其他矿级领导和科室区队干部下井带班或跟班必须在井口安全信息站登记,亲自填写隐患。加强双休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矿,主要领导外出,必须向局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副职外出,要向本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和局分管领导请假,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一律按违纪论处。局不定期对矿长及各级干部下井、值班进行抽查,发现迟下、早上、谎报的一律严肃查处,加重处罚,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4、定措施,保安全。
各单位要结合集团公司和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2月23日局安全紧急会议、2月25日局安监处长例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确保3月份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区队、班组要制定安全目标规划,班前进行安全宣誓,个人写安全保证和安全承诺,积极推行和建立安全诚信机制。坚决实行安全问责制,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局组织追查,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包区队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山西屯兰煤矿瓦斯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大讨论,举一反三,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安全。
二、奖罚规定
1、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严格按局《2009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外,一并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包区队领导的责任,并加重处罚。
2、今后凡发生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一并追究分管领导、包区队领导的责任,同时将上述人员安全周期奖下浮50%,并纳入年终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
3、全局实现安全生产,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4、奖励资金从局安全基金中列支。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编辑: 鱼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