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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凹矿煤矿为带班干部戴上“紧箍咒”
作者:弯桂清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1-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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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从严控制现场,落实安全责任,防止生产区队及业务科室带班干部因安全意识淡漠,管理不到位,而埋下事故隐患。近日,王石凹矿对全矿各级带班干部 “约法”十章,督促带班干部作风转变,为带班干部抓安全工作戴上了“紧箍咒”。

该矿要求:一是生产区队管理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下井次数。二是干部下井、升井必须到井口信息站、调度室登记和注销,经考勤室、矿灯房、自救器房核对方有效。三是当月下井达不到规定次数,实行计件工资的不支付超额工资,机关工作人员,每少一个井工罚30元。四是无故连续三个月下井达不到规定次数,取消季度安全奖,主要领导给予免职,属技术员和一般干部的予以解聘,调离干部岗位。五是单位值班干部不认真组织班前学习罚款200元,带班干部不参加班前学习一次处罚50元。六是带班干部迟下井或提前升井、不在现场交接班罚50元,代登记、代交、取牌或交牌不下井、下井不到工作现场给予罚款200元,并免职。七是带班干部违章指挥,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不停面整改或对“三违”现象视而不管,给予罚款500元,并免职或解聘。八是单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干部免职,出现重伤事故,党政主要领导和带班干部各罚5000元。九是出现空班漏跟的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各罚100元,对已安排而无故不下井带班的干部给予罚款200元;十是地面单位干部要深入车间、班组工作现场,指挥安全生产。

该矿还对各级带班干部及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实行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并较去年有所增加。对各级管理干部实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制度,将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参与安全质量考核,根据每个干部每月下井次数、抓“三违”指标完成情况、施工现场排查隐患数量等做为考核内容,月底矿上召开联评会给予评分,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当月凡是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的单位,考核得分为零分。

新年伊始的安全工作会,该矿又严格规定:09年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集体处罚10万元,单位主管、书记、跟班干部,一律免职,并各罚1万元,副职各罚8000元,并按其责任严肃处理。发生重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单位,集体处罚5万元,单位主管、书记、跟班干部各罚5000元,其他副职各罚4000元。

该矿安全管理从“头”开始,从“头”加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安全与效益工资挂钩,实行安全责任量化分解,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在安全生产方面形成了一道有效的制度防线,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安全生产。

编辑: 鱼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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