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下午,公司(局)2016年工资考核结算办法补充规定解读会议在公司信息调度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刘水利,副总经理李先锋,公司劳社部、人事部、信访办、矿区工会负责人,基层各单位分管劳资工作的领导及劳资科长、干部科长、信访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矿区工会副主席何玉玺宣读了铜川矿业公司(局)九届职代会经营管理委员会关于审议通过《陕西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局)2016年工资考核结算办法补充规定》的决议。公司社保中心主任祁百春对《陕西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局)2016年工资考核结算办法补充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陕西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局)2016年工资考核结算办法补充规定》是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局)实际,经公司(局)工资考评领导小组讨论,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公司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出台的对《铜川矿业公司(局)2016年劳动工资管理办法》中工资考核结算办法进行适当调整的一项重要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岗位工资部分暂不纳入考核结算范围。即将岗位工资部分、年功工资部分和津贴、补贴部分全部列入保底工资中。二是工资负亏政策暂缓执行,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年功工资发放继续和职工本人出勤挂钩考核,当月实际出勤在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下同)及以上者,按照规定标准金额发放:当月实际出勤在10-14个工作日者,按照标准的50%发放;当月实际出勤在10个工作日以下者,取消当月年功工资。四是各单位要认真修订内部工资分配方案,确保三类人员收入比例达到1:1.5:2.2。《补充规定》同时要求各单位2016年工资总额预算编制要依据本单位的编制定员,分主营业务、非主营业务和进入管理中心的所有人员三部分进行编制。公司(局)将对基层各单位工资总额预算实行年初备案、季度通报、年终清算制度。
公司副总经理李先锋在讲话中强调,面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和资金异常紧张的局面,此次出台的《补充规定》是公司党政从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千方百计保障职工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形势宣讲和政策宣传力度,层层传达本次会议和《补充规定》精神,切实把公司党政的务实举措传达到每名职工心里,取得职工和家属的理解支持,与企业一起共度难关。同时,各单位要超前研判形势,制定稳定工作预案,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和矿区维稳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刘水利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在当前公司转型发展、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面对市场煤价大幅下滑、企业经营异常困难、东区矿井收缩调整、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定编定员和精简机构、安全生产和矿区稳定等复杂而繁重的工作任务,公司党政充分考虑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和步骤,研究出台了《陕西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局)2016年工资考核结算办法补充规定》,尽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利益,这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是一项工资政策调整方面的重大利好消息。各单位要认真召开专题会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研读《补充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按照三类人员收入比例的要求,出台本单位的相关办法,确保工资向一线职工倾斜。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明白和理解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了解和支持公司党政采取的有力举措,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操作、不折不扣、精准执行,并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员工和家属解释疏导工作,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利益,为公司改革发展、二次创业,实现强局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