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上午,铜川矿业公司、铜川市公安局虹桥分局2016年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在陈家山矿召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刘水利,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景宏亮,虹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侯小同,公司相关部室责任人、涉爆单位的法人代表、安监处长、火工办主任、保卫科长,以及虹桥分局各涉爆派出所所长,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陈家山矿矿长邢彦民在会上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感谢。他说,近年来,在铜川矿业公司、铜川市公安局虹桥分局、下石节派出所陈家山警区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陈家山矿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等民爆物品管理方针、政策和规定,健全民爆物品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强化涉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技能;广泛宣传民爆物品管理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科技保安水平;狠抓过程管控,严格责任考核,做到了民爆物品不流失、不丢失、不炸响,促进了矿井安全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景宏亮对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应深刻吸取事故案例教育,高度重视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将上级规定、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要求充实更新到本单位管理制度中,用制度约束管理,用规程和标准规范使用行为,确保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程序合法、规范,落实防范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深化问题和隐患整改治理。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领导要齐心协力,相互沟通,共同努力,切实抓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铜川市公安局虹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侯小同在会上作了2015年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2015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查摆当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对做好2016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涉爆单位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民爆安全管理工作,着眼于防范在先、控制在前,切实履行责任,强化制度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流向监管,以实际行动推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坚决做到民爆物品“不流失、不丢失、不炸响”,确保百里矿区平安稳定。



会议对2015年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陈家山矿等3个先进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与会人员填写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表。虹桥分局局长侯小同与各涉爆单位法人代表、各涉爆派出所所长签订了2016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刘水利在讲话中指出,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矿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防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确保矿区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针对当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他要求一是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抓督促检查、抓宣传教育、抓源头治理,把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按照相关要求和制度,完善、修订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四是各单位民爆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层层落实职责,巩固整治效果。五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民爆物品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要抓好涉爆人员的安全培训。六是公司民爆物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做好对各涉爆单位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对管理不到位或发生事故的,实施严厉的责任追究机制。
铜川市公安局虹桥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柳红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要求各涉爆单位要深入分析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为矿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周彦荣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