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矿业发〔2010〕215号
铜川矿业公司 铜川矿务局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
公司(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胜今年后100天安全生产攻坚仗,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0年“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一通三防”工作为重点,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为抓手,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0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㈠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无死亡,地面无重伤,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
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规划等级。
㈢年终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达到900分(含)以上。
㈣完成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四、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志刚 杜树山
副组长:黄 河 刘水利 刘启科
成 员:公司其他有关领导及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
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季度是煤矿事故、特别是瓦斯事故易发期,“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难度大,各级领导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坚定不移地抓好后100天的安全工作。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矿、离岗,有事必须向公司领导请假,把主要精力和思想集中到抓好安全工作上来。各生产矿井要进一步完善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职责、权力和任务,矿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煤矿井下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同时,各矿井要抓好区队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各级党政工团组织要发挥齐抓共管作用,积极配合公司“百日安全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㈡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1、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橱窗等各种宣传阵地和裁体,广泛宣传、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等文件,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对本单位不适宜《通知》要求的规章制度要重新完善,没有的制度要立即制定出台。如: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研发机制,完善矿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绩效工资制度等,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相应的措施,出台配套规章制度。
3、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年底前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避险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矿井安全防护水平。
㈢突出“一通三防”工作重点,狠抓“四项专项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活动的通知》及《2010年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成瓦斯治理重点工程和“一通三防”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瓦斯综合治理。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建设成集通风、抽放、监测三大系统为一体的瓦斯综合治理格局,确保年底之前完成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及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等重点工程,把陈家山矿建成国家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加快掘进进度,玉华矿、下石节两矿四季度实现“掘、抽、采”平衡。二是开展防火专项治理。北区三矿重点抓好黄泥灌浆、汽雾阻化、束管监测等防火措施的落实,开展好火灾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已封闭区域的CO等气体进行严密观察,严格防范。加强闭墙管理,对所有密闭墙建档,落实专人负责。三是开展综合防尘专项治理。健全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所有防尘管路、三通、喷雾设施、净化水幕等应符合规程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雾化效果。四是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加强水害预防、排查和治理,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落实好防治水各项措施,防范水灾事故。
㈣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按照集团公司《2010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意见》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全力抓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84项重点工程的建设和施工管理,目前仍有很多未完成的施工项目,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矿必须抓紧施工,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放心工程。到年底,力争把公司建成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同时,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要进一步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建设标准,及早做好本单位明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确保达到国务院《通知》要求。
㈤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各个施工环节安全。
一是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抓好“四位一体”开、收工验收确认制度和责任的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开、收工安全确认和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二是认真推行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通过“手指口述”,规范作业流程,提高职工操作水平,做到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三是加强顶板管理。加强特殊地段的巷道支护,采煤工作面的端头支护,掘进巷道新开口处要加双台棚,特别是抓好王石凹矿综采面过变化带的顶板管理,公司有关处室必须监督检查到位,矿上生产科室必须现场监管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顶板事故。四是各检修矿井认真做好检修期间的安全工作。必须落实检修、停风、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停产前和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大检查,安监部门严格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抓好检修期间特种作业人员和零散工种的管理,尤其对无干部、安检员现场跟班检查的施工地点或仅有少数几个人检修作业的工作地点,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杜绝零散工种事故发生。五是加强机电运输管理。重点抓好运输督导组的管理、考核工作,使运输督导组工作运转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小绞车管理,落实小绞车“五人联签”制度,签字不全或代签字的对责任者进行处罚,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加强斜巷运输管理,完善安全设施,落实“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加强乘车、乘罐秩序管理,严禁超载、挤车、拥罐现象发生,严厉查处扒、蹬、跳等严重违章行为,确保运输安全。六是切实抓好民爆物品管理。加强井口验身,特别是涉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严禁私自将雷管、火药带上井。同时,加强民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管理,落实领用、清退制度。对更衣室、单身宿舍加强日常检查,严防民爆物品流向社会。七是加强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管理,狠反“三违”。健全、完善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及“三违”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不负责任及“三违”行为同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㈥严格隐患排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安全长效机制。结合《通知》精神,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隐患治理严格执行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百日安全活动”期间,由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亲自带队,按规定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解决的,要制定整改预案,限定整改时限,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凡重大隐患、事故灾害治理不到位、危险有害因素得不到可靠控制的,不得进行任何生产活动。
2、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各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各项工作进行前,必须首先预知、预测、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控制、消除危险。工人对所在岗位的工作从作业开始直至结束的每一步骤进行危险分析,管理部门对本职责范围内主要生产系统及要害场所进行危险分析。重点分析可能引起严重伤害和多人伤害的危险,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强化对有关人员的风险防范培训。
㈦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安全过程管理水平。
高度重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结合集团公司2010年安全基础管理考核细则,按照新增加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完善。一是各矿要组织开展班组每日一题、每周一案例、每月一考等日常培训活动。二是抓好职工职业健康安全,强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检查台帐记录。三是各矿每季度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各系统的齐全性、可靠性、合理性进行一次检查和分析评价。四是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审批、颁布和评审程序,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完善和评审。五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执行,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六是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规范的辩识或评估,完善评估报告,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对危险源的预案应重新修订。七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完成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八是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工作,要严格兑现奖罚,保证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到位。
(八)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地面安全工作。
各地面生产辅助单位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重点抓好冬季“三防”工作,在冬季来临之前,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坑木场、油库、火药库、林场、选煤楼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和锅炉、压力容器、消防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按照“五落实”的原则,限期进行整改,以确保地面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奖罚规定
㈠生产矿井实现“百日安全活动”目标,对矿井奖励3万元;发生死亡事故的,除按照《公司2010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处罚外,对矿井加罚50万元。
㈡地面辅助单位实现“百日安全活动”目标,对经联评获得前3名的单位各奖励2万元;发生死亡事故的,除按照《公司2010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处罚外,对单位加罚20万元。
㈢公司业务处室实现“百日安全活动”目标,给业务处室领导按照《公司2010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的安全指标奖的一半予以奖励,有关处室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㈣公司将于12月份对各单位“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兑现奖罚。本活动奖罚不影响2010年其它安全奖罚办法的正常执行。
㈤奖励资金从公司安全基金中列支。
七、活动要求
㈠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活动”,按公司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并紧贴各自安全生产实际,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各单位务必于9月底前将活动安排报公司安监局。
㈡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活动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㈢积极实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开展“百日安全活动”与当前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结合起来,针对本单位在安全工作上的与《通知》不符的问题,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做好规划,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抓紧整改,力求活动收到预期的效果。
㈣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并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百日安全活动”总结报公司安监局。
二O一O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 活动 通知
报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公司党政各领导,机关各业务处室、部门。 档③
铜川矿业公司安监局 2010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