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陕煤集团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官网!

当前时间:
最新文章
生产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生产 - 生产建设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1-12   点击次数:
分享:

铜川矿业党发〔2011〕1号

中共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切实搞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公司(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强化安全管理,坚决实现安全“零”目标,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促进公司(局)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对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如下决定:

一、安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总体思路

(一)工作目标:安全实现“零”目标。矿井无死亡事故,地面单位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涉险责任事故。

(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配套法规,紧紧围绕安全“零”目标, 突出预防为主,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创新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构建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富裕新矿区而努力奋斗。

(三)总体思路:加强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管理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培训,着力提升各级人员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人员素质体系保障;加大安全投入,突出“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深化“四项专项治理”,加快矿井升级改造, 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为安全生产提供环境体系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实施管理创新, 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保障。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第一责任人(矿长、经理、厂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对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分管各业务的副职领导对本专业安全负责;各部门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建立健全涵盖党政工团各级组织的责任体系,各级组织要围绕安全工作,履行各自职责,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

(五)各级党组织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抓好班组安全建设和群监岗、家属协管、青监岗等工作,构筑群防群治安全防线。

(六)各单位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加大安全在绩效工资、评优评差、评选先进等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提高安全结构工资比例,全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七)各单位必须依法申请领取相关证照,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突出安全要求;必须在核定的生产能力范围内制定和安排生产计划、下达考核指标,做到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八)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必须专项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和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投入。同时要加强安全工程的管理,注重安全投入成本,评估安全投入效果。

三、人员素质体系建设

(九)注重安全文化创新。总结推广徐家沟矿安全文化建设经验,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对以往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进行整合提炼,形成行之有效的精品安全文化活动项目,便于开展,易于职工接受;创新安全教育方式,认真总结提炼各单位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做法,汇集各层面的安全管理法,编印成册,年内召开推广交流会。

(十)发挥公司(局)安全培训中心国家二级煤矿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创新培训形式,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重点加强对“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和复训工作,矿长必须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十一)加强四级煤矿培训机构建设,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实施教学。重点对“三项岗位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新工人、转岗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必须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并且完善职工个人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时,要重视各级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能力培训,定期进行各个层面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形成上级抓下级、一级培训一级的培训体系。各矿要坚持每半年对矿井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十二)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公司(局)《关于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定期分析研究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监(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安监(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安监(检)队伍。

(十三)落实监督(检查)人员专职检查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继续落实安检员固定盯面、包片、跑线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有效制止“三违”行为,发扬安监(检)人员敢管、敢抓、敢停、敢汇报的工作作风。开展形式多样的安监(检)员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安监(检)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要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要达到不少于15%的比例,不断提高安监(检)人员业务素质。

(十四)强化班组安全建设。注重班组现场管理,规范班前、班中、班后工作程序和交接班工作流程,执行好生产过程中主要工序“四位一体”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培养职工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积极创建“星级班组”、“班组长示范区”,发挥优秀班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每月开展晋级评比活动,按班组实际安全状况进行量化考核,并严格兑现奖罚,发挥激励作用。

(十五)全面推行班组建设“24Z1”管理模式。“24Z1”:即创建学习型、本质安全型班组,打造行为军事化、教育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决策民主化的四化班组,结合实际的“Z”字自主管理创新班组管理,使班组最终成为一支战斗的集体、和谐的团队、温暖的家庭、人才的摇篮。提升班组安全建设创建水平。

(十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忽视人力资源管理也是一种隐患,要严格用工管理,严把招工关、政审关、培训关,坚决不得把不合格人员招入煤矿工作。同时注重劳动纪律、安全技能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四、安全生产环境体系建设

(十七)突出“一通三防”工作,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深化“四项专项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司(局)《一通三防管理办法》及《煤矿防治水工作规定》,制定专项治理年度计划,明确工程、措施、投入等要求,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领导负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继续深入开展瓦斯、煤尘、火灾、水灾“四项专项治理”。深化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建成陈家山矿国家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

(十八)必须紧紧抓住瓦斯治理这一重中之重,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持以抽为主的瓦斯治理方法,从根本上治理瓦斯灾害,实现瓦斯“零”超限,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按责任事故处理。北区三矿做好瓦斯抽采规划,全力抓好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和运行,不断提高瓦斯抽采率,2011年计划完成瓦斯抽采量5000万m3,完成瓦斯抽采钻孔施工量35万m,完成瓦斯利用量500万m3

(十九)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全面实现通风达标。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定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及时采取降阻措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2011年重点完成玉华矿总回扩巷降阻、鸭口矿通风系统改造等工程,确保各矿达到一级通风质量标准化。

(二十)切实加强防火工作。要认真落实综合防火措施,特别是北区矿井要抓好火情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已封闭区域的CO等气体进行检查,对封闭区域通风系统进行分析。优化、简化大巷与采区、采区与工作面之间联络巷道设计,推广应用新型快速密闭材料和工艺,按规定及时构筑防火门,按规定设置闭墙,严格闭墙管理,建档编号,责任到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十一)加强防尘管理。全面推广自动喷雾系统和二次负压除尘系统,健全和完善防尘管路、三通、喷雾设施、净化水幕等综合防尘系统,加强防尘系统和隔爆设施管理,强化日常检查,保证设施灵敏可靠,杜绝煤尘超限。

(二十二)加强防治水工作。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各矿要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不断完善水文地质资料,摸清周边地方煤矿开采积水情况,建立完善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体系,健全、完善矿井排水系统,结合矿井实际设置防水闸门或抗灾强排水系统,强化小煤矿巡查、监管,严防无计划贯通,杜绝水害事故。

(二十三)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可靠程度和自动化水平,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提高机电设备“三率”,通过设备完好会战,确保设备安全运转,使用中的生产设备达到“80.7.2”标准,固定设备达到“90.5.1”标准,各矿动力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办法,公司(局)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

(二十四)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和加快机电运输设备升级改造。结合北区、东区各自矿井开采条件,配置先进的机械化采掘装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进一步提升采掘机械化程度;对东坡、下石节、金华山三矿实施主胶带输送机电控改造;完成徐家沟矿主井绞车更新改造;力争完成玉华矿入井电压升级改造;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监测监控系统建设。2011年6月底,所有坡度在7度以上的斜巷皮带、主提升、主运输系统的钢丝绳装设透视探伤仪,设备安装齐全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并实现实时监测监控。

(二十五)加快数字化矿井建设步伐。对玉华矿进一步加大信息化设备投入,开发集控中心管理系统,发挥数字化网络平台作用;建设陈家山矿、下石节矿数字化矿井;实施公司(局)信息化传输设备及网络改造工程。

(二十六)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继续在吨煤成本中列支4元,保证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资金投入。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于矿井安全生产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创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

(二十七)在巩固已有创建成果的同时,各矿井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质量标准化项目,积极创建“标准化峒室”、“示范区队”、“标准化采区系统”,提高矿井标准化建设水平。建成5个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矿井,把王石凹、金华山两矿建成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十八)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井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6月底前金华山、鸭口、徐家沟三矿建成压风自救系统;四个矿井年内建成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和井下广播系统;率先建成陈家山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示范矿井,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二十九)各矿井要按照“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加强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要赋予井下现场带班人员、安监(检)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十)坚持“科技兴安”战略。与有关科研部门合作,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破解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焦坪矿区侏罗纪煤层地面井组瓦斯预抽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开展《焦坪矿区大采高一次采全高可行性研究》项目,提升北区矿井产能,提高煤炭回收率;进行《铜川矿区“三下”补偿式开采研究》项目,有效解决东区“三下”压煤问题,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东区矿井服务年限,实现企业可持续安全发展。

五、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三十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及配套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要逐条对照检查,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上半年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民主管理监督制度》等,修订完善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安全管理制度汇编;8月底前,各矿井要完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并建立起规范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审批、颁布和评审程序,形成完善的安全制度体系。

(三十二)各矿必须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下井规定,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井下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按照矿井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决策程序指挥、协调井下安全生产,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现场及时整改。加强对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

(三十三)各矿井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深入开展区队对工作场所和要害部位,分管各专业的矿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对生产系统,矿长亲自负责对矿井的三级安全生产风险性分析评估。重点分析可能引起严重伤害和多人伤害的危险,并制定有效措施限制、控制、消除危险,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三十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决策程序。各单位必须按照《技术方案(措施)审批规定》,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2011年,所有工程设计前,要对事故灾害进行探测探查和分析预测,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必须满足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灾害治理的需要。受瓦斯、水害、火灾严重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及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的设计,必须报公司(局)审批。

(三十五)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系统健全、安全可靠,除生产系统外,灾害治理等其它系统必须一次设计到位。2011年,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探放水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公司(局)备案。

(三十六)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推行“零隐患”管理。继续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把隐患排查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行彻底整改。凡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灾害治理不到位、危险因素得不到可靠控制的,不得进行任何生产活动。

(三十七)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安监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

(三十八)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亲自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要经常开展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前检查相结合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安全第一责任者按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切实解决落实各级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及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十九)坚持“零点行动”动态安全检查和“双休日”查岗制度,各安监部门牵头组织,每月不定期地对零点班、节假日的现场安全、领导带班下井、重要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等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落实整改。

(四十)北区分局要严格履行职责,重点监督北区三矿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各项“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一通三防”隐患的整改。

(四十一)实施安全重点管理。每月初安监部门根据各单位现场安全实际,确定当月安全防范重点工作,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与生产计划一并下达,定期检查通报,掌握动态变化和整改情况,月底进行考核,并纳入结构工资进行奖罚。

(四十二)实施更加严格的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开展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周期奖、安全风险抵押金10% 挂钩,严格奖罚兑现,促进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专项安全管理

(四十三)坚持执行施工现场“四位一体”安全质量检查验收确认制,认真落实安检员、瓦检员、验收员和班组长的安全检查责任,隐患没有彻底整改、安全上没有把握、工程质量低劣的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

(四十四)加强运输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运输督导组每班对运输系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小绞车使用“五人联签”制度。小绞车运行前,区队跟班干部、安检员、绞车司机、信号工与挂钩工必须到位,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小绞车运行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四十五)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做好登记、建档等工作,落实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各单位2011年一季度前重新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6月底前编制完成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四十六)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机构设置,配备应急管理人员,落实应急资金。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要求,做好新编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各单位每年要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四十七)加强救护队伍建设。加快国家(区域)矿山救援队基地建设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公司(局)每半年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定》对救护大队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罚;救护大队要按照军事化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矿山救护规程》,切实加强日常训练和质量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严格按照公司(局)《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开展事故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参与矿井采区设计、系统重大调整的审查,保证矿井采区、系统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又能满足应急救援条件。

(四十八)加强民爆物品管理。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民爆器材管理办法》,加强井口验身。对涉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严禁私自将雷管、火药带上井。加强对更衣室、单身宿舍的日常检查,严防民爆物品流向社会。同时,认真排查公司(局)内使用各类危险物品(油库、火药库、危险化学品等),保证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符合安全规定。

(四十九)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分析,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查体,为职工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五十)重视交通车辆和群体乘车安全管理。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杜绝违规载客、超速、超载、超限等违规交通安全行为;注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行公司(局)属单位公共食堂专项安全排查,在保证承包租赁人具备相应资格基础上,强调食品卫生要求,确保就餐人员食品安全卫生。

(五十一)排查大型公众娱乐设施、公共场所隐患,定期进行工业建筑(含选煤楼等)、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加强大型群众活动安全防范管理,每项大型活动做到审批手续齐全,有完备的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活动安全。

七、地面安全管理

(五十二)各地面生产单位要结合季节性、阶段性和行业特点,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定,切实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安全投入,做好预防性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十三)加强供用电、消防、森林防火、雨季“三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司(局)属单位均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将资质证书出租、外借,否则进行严肃查处。

八、事故调查处理

(五十四)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司(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铜川矿业发〔2010〕187号),事故发生单位要根据事故性质和级别严格按照事故汇报规定时限进行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对出现的轻伤事故本单位必须组织追查处理,重伤事故由驻矿安监处组织追查处理,较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由公司(局)对口业务处室组织追查处理,死亡事故由公司(局)会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处理。

(五十五)严格执行安全问责制。把重大隐患作为事故管理,对出现重大隐患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死亡事故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除按《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同时严格按照公司(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铜川矿业发〔2010〕187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十六)本决定解释权属铜川矿业公司(铜川矿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2011年 决定

抄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党委、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

抄送:公司党委各常委、局级各领导,各副总,公司纪委、矿区工

会、公司团委,机关党政各部门,矿工报社。

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安监局 2011年1月6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下一条:言 论:安全管理 预防为主

打印】    【收藏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