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铜川矿区工会关于修改铜川矿业公司《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通知要求,12月7日,物资供应分公司工会积极组织车间工会主席等相关人员对铜川矿业公司《2012-2014年集体合同》、《2012年度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等合同文本进行了专题讨论。此前,该分公司各车间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针对集体合同中对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待遇、职业培训等十三章共七十二项条款进行了逐条讨论,切实保障了职工的民主权利,使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审议权和监督权。
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赵万宏主持了会议。他强调,集体合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矿区的重要措施之一,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公司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维护企业稳定的大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与会同志要提高认识,认真讨论,本着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畅所欲言,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有益的探讨,必须反映公司职工的真实意愿,在重大问题上要统一思想,达到共识,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目标。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铜川矿业公司《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合同文本的内容全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实际中也比较容易操作,必将在和谐矿区的创建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实习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