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0年效能监察成果认定377万元
根据矿业公司《关于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考核和成果认定的通知》(铜川矿业发〔2011〕2号)和新修订的《效能监察实施办法》(铜局发〔2009〕220号)的规定,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全公司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考核和成果认定,经认定,2010年,公司效能监察为企业挽回和避免各类经济损失共计5600多万元,认定效能监察成果3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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