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关于公开曝光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纪委、监察室(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中纪发〔201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党纪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首先接受监督”的意识,继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不越红线,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和集团公司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等作风纪律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二、严格队伍管理。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选用、培训、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结合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等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从严执纪,不留情面;对违反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公开曝光违纪违法问题。对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案件均通过集团公司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曝光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直接查处或者督办的案件,办结(以做出处分决定时间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在集团公司网站公开曝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均要逐级上报,于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经所在单位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报送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在集团公司网站公开曝光。
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案件中,要定准错误性质,精准量纪标准,把握适用范围,严守工作程序,遵循时限要求,切实把中央纪委《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要严守纪律要求,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附件:1、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中纪发〔2014〕2号)
2、省纪委《关于落实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陕纪发〔2014〕7号)
中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